Leviathan笔记——第十九章 论几种不同的按约建立的国家和主权的继承问题
(2011-01-30 17: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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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利维坦杂谈 |
主权只有三种,那就是由一人掌权的君主政体、由全体臣民大会掌权的民主政体,以及由经过指定的或以其他方式使其与旁人有别的某一部分人组成的议会掌权的贵族政体。
如果把君主政体和另外两种政体加以比较,我们就可以看出:第一,不论任何人承当人民的人格、或是成为承当人民人格的会议中的成员时,也具有其本身的自然人身分。他在政治身分方面虽然留意谋求公共福利,但他会同样或更多地留意谋求他自己以及他的家属和亲友的私人利益。在大多数情形下,当公私利益冲
突的时候,他就会先顾个人的利益,因为人们的感情的力量一般说来比理智更为强大。从这一点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说:公私利益结合得最紧密的地方,公共利益所得到的推进也最大。在君主国家中,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是同一回事。君主的财富、权力和尊荣只可能来自人民的财富、权力和荣誉。因为臣民如果穷困,鄙贱或由于贫乏、四分五裂而积弱,以致不能作战御敌时,君主也就不可能富裕、光荣与安全。然而在民主政体或贵族政体中,公众的繁荣对于贪污腐化或具有野心者的私人幸运说来,所能给予的东西往往不如奸诈的建议、欺骗的行为或内战所给予的那样多。
第二,君主可以随便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听取任何人的谘议,因之便可以不论阶级和平位听取其所考虑的事物的专家的意见。而且他可以要在行动以前多久听取就多久听取,要多保密就多保密。但当一个主权议会需要听取意见时,除开自始就有权的人以外其他人不得进入。这些人大多数都精于谋财而拙于求知,发表意见时往往长篇大论,这种议论可以而且一般也的确鼓舞了人们行动,却不能加以支配。因为情感之火只能使理性目眩,而不能使之眼明。同时议会由于本身人数众多,也不可能有任何时间与地点秘密地听取意见。
第三,君主的决断除人性本身朝三暮四的情形以外,不会有其他前后不一的地方。但在议会中则除人性之外还有人数所产生的矛盾。因为主张决议一旦通过后就应当继续保持的少数人由于安全、疏忽或私事缠身等而没有到会时,或是持反对意见的有几个人老是出席时,就会使昨天做出结论的一切今天又被推翻了。
第四:君主决不可能由于嫉妒或利益而自己反对自己,但议会却会这样,甚至达到
可以引起内战的程度。
第五:在君主国中却有一种流弊存在,即任何臣民的全部财产都可能由于一个独夫
的权力而被剥夺,用以养肥君主的宠臣或谄佞人物。这一点我承认是一个很大的和不可
避免的流弊。但同样的事情在主权由一个议会握有的地方也会产生,因为他们也具有同
样的权力;同时正象君王听信谄佞一样,他们也会听信游说家的坏主意并受他们的引诱;
他们还可能互相奉承,狼狈为奸,以各遂其贪欲与野心之愿。此外,君王的宠臣人数很
少,而且除开自己的亲族以外也不会要拔擢任何其他的人。但议会的嬖人为数就多了,
其亲属也远多于任何君王。还有一点,君王的宠臣没有一个不是既能伤害敌人,也能救
助友人的;而说客们——也就是主权议会的嬖人,虽则有极大的权力来进行伤害,但却
没有什么权力来援救别人。因为根据人类的本性说来,攻击别人比为别人辩护所需要的
口才更少,而指控则比解脱更类似于正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