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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22 14:04:23)
《聊斋志异》中《狼三则》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xū,忽然)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狼)少却;及走,(狼)又从之。屠思狼所欲肉者,不如悬诸树而(明)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拂晓)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疑虑徘徊)近视,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价值)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遭遇)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敌。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职薪其中,苫(shàn)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驰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kāo)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狼亦黠(xiá)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傍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顾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流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杀狼亦可用也。
 
 
 
那些寡人的剧本《圈套》中提到的SB们看好了,你们丫挺的就跟文章中那些狼的下场差不多,小心调戏不成反被强奸!
这文章一定要熟背下来!用来讽刺像中关村那些没脑子还出来忽悠显眼的龟孙子最合适了!当然,曾经对于寡人的讽刺嘲弄很委屈的一个中关村JS叫苦连连,说寡人只会欺负它们那些小鬼,而对于真正的大忽悠——房地产奸商却只字不提。
今天在这里,也算告诫那些靠忽悠地皮官商勾结蒙蔽大众的房地产商孙子们,适可而止!你们不可能永远的忽悠大众!善恶终有报!看看第一则故事中那个狼的下场,难道不足以警示你们丫挺的?
三个故事都出在屠夫身上;可见屠夫的残忍,杀狼还是可用的。
寡人就是惩治这些SB的屠夫!以后还会有文章问候它们的!
 
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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