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中《狼三则》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xū,忽然)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狼)少却;及走,(狼)又从之。屠思狼所欲肉者,不如悬诸树而(明)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拂晓)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疑虑徘徊)近视,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价值)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遭遇)之,是可笑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杀狼亦可用也。
那些寡人的剧本《圈套》中提到的SB们看好了,你们丫挺的就跟文章中那些狼的下场差不多,小心调戏不成反被强奸!
这文章一定要熟背下来!用来讽刺像中关村那些没脑子还出来忽悠显眼的龟孙子最合适了!当然,曾经对于寡人的讽刺嘲弄很委屈的一个中关村JS叫苦连连,说寡人只会欺负它们那些小鬼,而对于真正的大忽悠——房地产奸商却只字不提。
今天在这里,也算告诫那些靠忽悠地皮官商勾结蒙蔽大众的房地产商孙子们,适可而止!你们不可能永远的忽悠大众!善恶终有报!看看第一则故事中那个狼的下场,难道不足以警示你们丫挺的?
三个故事都出在屠夫身上;可见屠夫的残忍,杀狼还是可用的。
寡人就是惩治这些SB的屠夫!以后还会有文章问候它们的!
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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