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2009年8月7日。昨天,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其官方网站公布《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入成本费用,依法在税前扣除,用人单位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经费不得低于本单位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总额的70%。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入成本费用,依法在税前扣除,用人单位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经费不得低于本单位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总额的70%。
管理在企业的发展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管理的关键就在于管理“人”。员工是企业的基础,就好比是高层建筑的地基。员工专业技能水平的高低都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影响。所以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对员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是很必要的。
一般企业在以往对新进公司的员工都会进行简短的培训,以使新员工能够适应新工作。但是在对于老员工的培训上可能就疏忽一些,致使一部分老员工觉得工作难度不够,动力不足,产生跳槽的心理,造成人员流失。其实并不是企业不重视对员工的培训,而是企业经常会顾虑的是企业组织培训的成本。成本不仅仅包括组织的费用,还包括培训期间员工离职对企业效益的影响等等。
就在昨天,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出台《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用人单位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入成本费用,依法在税前扣除。此方案的出台,对企业和员工,以及职业技能培训都颇有好的影响:
一,以往企业在进行员工培训的时候经常会考虑成本问题。那么此方案出台后,大大减轻了企业对于培训成本方面的压力,有利于督促企业对职工进行职业技能的培训。
二,很多员工在进行培训的时候并不认真,以至于培训不能达到期望的目的。而在此方案推出后,员工必须意识到培训不再是无所谓的事情,而是与自身利益相关联,有助于员工集中更多的注意力在培训上。
三,在法规中提到“用人单位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经费不得低于本单位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总额的70%。”这意味着从此以后,各个企业对员工职业技能培训不再是可有可无的举措,而是一种必须执行的任务。对我国各个战线上的希望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技工来讲,是个利好的消息。长远角度看,对中国企业的大发展也是有利的。
四,从此培训不再是“剃头挑子一头热”。企业和员工都会为培训注入热情和关注度,因此培训所取得的效果也将大大改善。
海的美丽不是它自己,而是每一滴海水的美丽的凝结。只有员工变强了,企业才会变强。只有企业变强了,中国的经济才能更好的发展。衷心祝愿祖国经济持续迅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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