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市场上流行一本《责任胜于能力》的书,从网上检索一下,还有许多单位组织集体学习,这本书魅力之处在于能激发员工勇于负责的精神。
看完这本书没有弄明白责任一词的意思,只好借助词典,原来责任最基本的意思就是“分内应做的事”,还有一层意思“没有做好分内应做的事,因而应当承担的过失”。本书不在于谈论过失,而在于谈论分内应该做的事情,所以,过失的层面就不再考虑了。
既然责任是分内应该做的事情,那么,每个人的工作岗位就是责任了,岗位分配的合理与否,不在讨论之列,但是,每个人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好自己的分内工作,那是不成问题的,也就是你在这个岗位上有做好这个工作的能力了。
一个单位就是一个有机的集体,每个不同的岗位对于这个集体都有其重要的作用,著名的相声《争功》就是说的问题。岗位大多数情况下不是自己选择取得,而在于单位的分工得来,至于是否能把分内的事办好,不仅仅是能力问题,这是自己的如何做的事情了。
现在,责任问题在社会上存在普遍的缺失,致使许多事故损失惨重,许多人的基本权利受到践踏,矿难不断,事故频发,山西黑煤窑事件最为恶劣。发生这些问题的不是没有能力做好分内的事情,而是根本就没有做分内的事。《孟子.梁惠王上》:“为长者折枝,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
这样说来,责任不会胜于能力,胜于能力的应该是责任感,词典上说责任感就是“自觉地把分内的事做好的心情”,我认为有强烈责任感的人才能把事情做得更好,有强烈责任感的人才有可能做出超出自己能力的事情来。这本书也明确说:“现在的社会并不缺乏有能力的人,但每个企业真正需要的则是既有能力又富有责任感的人才”。
本书名字不如就改为《责任感胜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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