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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就是平民百姓那片蓝天

(2006-10-24 16:36:00)
分类: 日记

法律就是平民百姓那片蓝天

法律就是平民百姓那片蓝天

   10月24日早晨起来,滴了几滴小雨,只有水泥路面看到像是下过雨,步行道上步行砖看起来只是有点发潮,二十四节气中的霜降昨天刚过,天气已经很冷了,没有风,感到冷气直往袖内钻。六点半,往常晨练的人已经很多了,今天大街上几个早起跳舞的点,没有传来铿锵的音乐声,只有环卫工人打扫卫生,濮阳正处在卫生城市验收迎检阶段,小商小贩出来摆摊的也很少,显得这个早晨特别的安静。

    七点多一点,手机响起,电话里传来陪陪的急促的叫声,“出大事了,需要找你的同学,孙律师”。我有点不耐烦,“不是已经找过了吗,大早起的干啥”,“不是,前天是邻居,今天是自己的亲姐姐被摩托车碰死了”,我顿时感到失言了。

   原来,前天晚上,陪陪的老家邻居出去打工,30多岁的小伙子在建筑工地上,被搅拌机碾死了。包工头要求私了,邻居找到城里上班的陪陪,问问私了如何,公了如何,包工头怕有其他问题,崔的急,晚上10点找到我,要找我当律师的同学孙雪,我给他了一个电话,这边给同学说好,介绍好双方也就万事大吉了,至于咨询的结果如何没有再过问。
   今天,不到8点,他就从老家匆匆赶来,我陪着他去找我的同学咨询。路上得知,他姐姐今年53岁,16岁时失去母亲,就担负起抚养两个弟弟的重任,现有三个孩子,大的已经成人,二儿今年腊月结婚,还有个上学的,上边有父亲和公婆,都是70以上的人了,没有过过一天的好日子,说着陪陪就掉下眼泪。昨天晚上浇地回来,骑自行车在乡间小路上,被从后边冲上来的摩托碰着,救护车到后,宣布已经死亡了。肇事者也是同村的一个小伙子,再过半月就要结婚了,也是为了浇地,急着回家拿扳手修理水泵的,谁知忙中出错,碰死了人。
    人死了,只有考虑后事了。昨天晚上已经在村长的调解下,进行了磋商,可能是前天晚上的咨询的事吧,一早就来要找律师,看看自己一方的权益如何得到维护。到了律师事务所里,同学热情接待我们,我们也不绕弯子,直奔主题。
   案件管理,可能公安局事故科不一定受理,他们一般只受理公路交通事故,只有让公安派出所管理,至于是否构成过失伤人致死,需要公安派出所调查后处理,构成过失伤人致死,可以在三年以下量刑,一般判的不会很重。按照法律规定,陪陪的姐姐死后,可以得到每年不低于7000元的20年的赔偿金,还有丧葬费、子女和老人的抚养金、精神抚慰金等,一共将近180000元左右。
   至于是公了还是私了问题,也有个客观的说法。私了虽然不符合法律规定,但是服刑加赔偿,对于一个种地为生的农民是无法承受的,况且如果公了,判刑后对方就没有筹措资金的积极性了,事后的补偿问题可能就会形成一个法律的白条。如果私了,对方将要结婚,可能有一部分资金可以拿出来,补偿受害方,同时,私了也不是能拿到180000万元的补偿,也要看对方的负担能力,农民很少有可以强制执行的东西,一般讲农民补偿,受害方能拿到零头80000也就不错了。
   由于农民没有保护现场的意识,现场现在已经不存在了,调查认定比较困难,不过对方承认有过错,承担责任,还是私了对于受害方有点帮助作用。
   咨询结束,陪陪匆匆的回家去了,去商量如何了结这不幸得事件。
   写完,已经下午5点多,抬头窗外天上有一下块蓝天隐现,彩霞的色彩淡淡的,随手拍下来,作为压题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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