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在红网论坛看到这样一个新闻:愤怒!身为教师的母亲竟然如此对待一个8岁女儿。
受伤女童的舅舅是这样陈述的:我是受害人的舅舅,昨天上午11点45分左右的样子,我外甥女李睿妍在耒阳市实验中学上课。她的继母李斌(是否结婚不是很清楚)因与他父亲吵架后跑到学校,抓住我外甥女的脖子后用勾针在脸上划了7
8道口子,脸上还被搓了2个洞。最长的从耳朵到下巴。学生和老师看到后拨打了110。110到后把我外甥送到医院,肇事人带回耒阳市五里牌派出所。
今天我父母跟我说肇事人李斌,已被保释出来理由是肇事人李斌已怀孕。没有出示任何怀孕证明。公安局就把人放了。
肇事人李斌是耒阳市蔡子池中学的一名教师,而且在教务处任职!
立法保护未成年人
前几天,才听到北京大兴一位妈妈因为四岁多女儿尿床而打骂女儿以致死亡的报道,现在又看到这样的新闻,我们真的已经出离愤怒,唯有悲伤。一个是亲妈,一个是继母,竟然都是这样的毫无人性。在动物的世界里,都有“虎毒不食子”“母鸡护崽”等感人故事,何况是人。
大兴的那位亲妈,可能并没有想要那么重地大女儿,但是偏偏就是没有控制住。她那么喜爱打麻将,体罚女儿也不是一两次,可见这个人性格是应该是有严重缺陷的人。那么这样的人,应该是不能正常履行她女儿的监护义务的。那么法律上应该增加条款,类似这种无法正常履行监护人权利和义务的,应该依法强制剥夺其监护人的资格。
那位继母打女童的原因更是让人无语,她是和她丈夫吵架了,于是跑去学校针刺丈夫与前妻的女儿。很明显,这是狠毒而心胸狭隘的人才干得出来的事情。法律上以后对于再婚人士要有非常的审查,对于继女继子的监护问题要反复核实情况后做出最合理的安排。
现在我们已经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什么还要呼吁立更严格的法来保护未成年人呢?那是因为很多人,懂得道理却并不一照道理去做。因此,有必要用法律去约束他们。
改善社会风气
当然,要从源头上杜绝类似恶劣事件的发生,还是需要整个社会努力去改变道德风气,整个社会去给以强大的舆论监督。村委会和居委会的人,应该不定时了解辖区内每家每户的情况。如果某家庭有异常,就要及时提出来,给予特别关注和帮助。
另外,孩子不能由一个人带。如果大兴那个小女孩身边还有爷爷奶奶,或者她爸爸也没有远出,或许悲剧就不会发生了。如果耒阳学校的保安或师生能及时制止女童继母的针刺行为,女童或许就不会受这么大伤害了。社会风气的改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每一个地球人的支持。
有了法律和公众监督的双保险,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才会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