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罗/不要以人性的名义灭绝人性
(2011-04-16 10: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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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玫瑾记者八刀琴兽 |
分类: 思想随笔 |
不要以人性的名义灭绝人性
——小议药家鑫杀人案中李玫瑾和个别记者的习惯性动作
摩罗
从微博上读到药家鑫杀人案原告代理人张显发布的信息:“告诉大家:药家鑫家人目前活动相当积极;南方ZM于4月5日与我谈过近4个多小时,劝说我们不杀药家鑫,遭到断然拒绝。我们回答是:不是我们要杀他,是法律要杀他!该报某位记者打着所谓人性,取缔死刑的幌子为药家鑫近于(摩罗注:“近于”当系笔误),我既收到电话,也收到了短信,当然坚决的态度得到的是他的狂吠!”
我宁愿相信这是该媒体精英的个人行为,否则南方周末就走得太远了。但是《南方周末》这一类媒体变换各种花样为药家鑫说话的倾向,应该是没问题的。我对这类现象有点不理解,为什么有钱人一犯罪,这些神通广大的媒体和所谓专家都出来为他们说话,都敢于以社会良心的名义挑战法律、干预司法?这背后是一种群体认同的本能,还是有什么交易?
药家鑫开车撞伤农村少妇张妙,这本是一件非故意的过失。可是,他在后来的审讯中说,当时他发现这个女人是乡下穷人,担心穷人难缠,干脆连刺八刀将受伤者张妙杀死。也就是说,张妙被杀的原因是:她是一个乡下的穷人,这就是药家鑫杀害张妙的理由。
被网民命名为“八刀琴兽”的药家鑫,他的屠刀为什么如此打动媒体精英的芳心?是不是因为他的杀人理由是杀穷人?为什么媒体精英如此热衷于为富人杀穷人辩护,甚至无耻到以“激情杀人”、以钢琴家的“习惯性动作”为他开脱?为什么穷人犯下杀人罪时,没见媒体精英表现出这么丰富柔软的“人性”?难道他们的人性时有时无、变化无常吗?
还有那个可笑的李玫瑾教授,她以专家身份,利用中央电视台这样的国家资源,公然发表为案犯辩护的言论。她一系列的辩解中,有两句话是重点。一句说:“要是他真想置人于死地,完全可以一刀毙命就跑掉,但他为什么要原地扎了八刀。我的解释就是这一点跟弹琴有关,他把平时所熟悉的动作非常利索地再现出来,这源于他弹琴的背景。”李玫瑾的“要是他真想置人于死地”是什么意思?就是向观众说药家鑫并没有杀死张妙的故意。另一句说:“由于平时情绪不好时会用手指砸钢琴键盘来发泄,药家鑫连扎受害人八刀,是他的一个习惯性机械动作。”
李玫瑾的结论再明白不过,药家鑫根本不是杀人,他不过是在一个农妇身上进行钢琴演奏。这样看来,张妙的家人和全国观众认为药家鑫是故意杀人,都是因为他们不够档次、没文化、不懂钢琴艺术。如果法官要判药家鑫故意杀人,那也是因为法官太没层次了。
李玫瑾为药家鑫所做的辩护,虽然与专家的身份不符,但是确实很有人性。可是她这样的人性从来不用在那些没有层次的案犯和受害人身上。当她那么“人性”、那么煽情地描述药家鑫杀人时内心有委屈,有痛苦,有不甘时,她为什么不能同样“人性地”、煽情地想象一下被害者张妙当时的意外、恐惧、愤怒、痛苦与哀嚎?为什么不能想象一下被害人的两岁孩子从此失去母亲、终生孤苦无依的悲惨命运?这些关于钢琴动作延伸的辩护,对于张妙和她的孩子来说,完全是灭绝人性的无耻言论。
还有,当年李玫瑾分析穷人马加爵、杨佳的杀人案时,言谈中没有一点柔软的东西,完全不屑于设想他们的“委屈、痛苦和不甘”,而且生怕案犯因为境遇悲惨博得公众同情,故而大声宣布他们的犯罪跟环境和贫穷、委屈无关,全因为他们个人的问题,那意思当然是只能杀无赦。一个掌握媒体资源的法律工作者,谈论不同人群的同样案件,为什么表现出如此相反的专业倾向?是因为她掌握着两种标准不同的专业知识,还是因为同样的专业知识面对不同的阶级人群就表现出不同的态度和标准?
我们不妨假设一下,如果药家鑫杀害的不是农妇张妙,而是一个李玫瑾这样的教授,或者是上门做说客的记者那样的媒体精英,几个月来浪费许多媒体资源为杀人犯开脱罪责的这场闹剧还会出现吗?为什么穷人受害时,这些专业精英和媒体精英就如此漠视法律的尊严,千方百计要求修改、糟践我们的法律,生怕法律保护了穷人的利益与尊严?
他们不是天天叫喊司法独立、反对人治吗?为了挽救一个屠杀穷人的“八刀琴兽”的命运,他们纷纷抢在法官的判决之前,要么率先宣布他不是故意杀人,而只是将弹钢琴的动作在一个穷人身上复习了八遍,要么宣布中国的死刑法律太不尊重药家鑫的人性了,不应该让药家鑫死去,而应该让这样野蛮的法律在如此人性的药家鑫面前死去。他们这样做岂不是公然不让司法独立,公然主张按照他们的意图来实行“人治”吗?
也许,只要法律为自己服务,不让法律保护他人的权利,这才是专业精英和媒体精英的“习惯性动作”?
药家鑫案发以来,以李玫瑾为代表的这个精英群体的表演,过于肆无忌惮了,法院的一些暧昧做法(比如向药家鑫的同学作法庭调查,并声称这些调查将作为判决的参考依据),也远超过中国法律实践的惯例。亿万“P民”正在通过网络平台,表达对这一案件的强烈关注。他们希望为卑贱的张妙讨个说法,希望看到法律的胜利。
所有这些“P民”的关注表现出一个共同的声音:请尊重中国存在死刑的法律现实,请给法律一点点公正,请记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们虽然难于做到却必须坚持的目标。请不要以“心理分析”、“社会良心”等等任何冠冕堂皇的名义,利用公共媒体资源来糟践我们的法律,请不要以“人性”的名义提出灭绝人性的主张。
这次关于药家鑫杀人案的网络争论,标志着中国社会阶级分化的趋势已经很明显,上层人群和底层人群的阶级意识均已觉醒,不同阶级对于政治事件的评价越来越分歧,对法律的理解和期待越来越具有阶级视角,对国家的政治走向越来越具有不同诉求和干预。三十年的快速发展,终于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这样的大分化。政治认同的危机,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的博弈,正在一步步成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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