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名词作补语
古汉语中名词作状语的情况比比皆是,仅仅初三语文教材《陈涉世家》就有“法皆斩”、“丹书”、“狐鸣”、“夜惊恐”、“卒中往往语”、“身披坚执锐”、“功宜为王”等几处。
名词作补语的情况也是不少的。“槲叶落山路”“李离殉法”的“山路”“法”即是。
名词作补语跟名词作状语一样,都和谓语动词关系密切,理解或翻译时都应在名词前加上一个介词。如下面的例子。
栉〈风〉沐〈雨〉
表方式方法
今以钟磬置〈水中〉
陆行载〈车〉,水行载〈舟〉。
七八个星〈天外〉,两三点雨〈山前〉
(表处所)
荆州【北】据汉沔,利尽〈南海〉。
(表处所)
三顾频烦〈天下计〉
(表目的)
刻〈骨〉铭〈心〉
敲〈山〉震虎
死〈节〉
略输〈文采〉 稍逊〈风骚〉
小小船儿漂〈荷叶〉
马童面之,指王翦曰:“此项王也。”句中的“王翦”既可理解为宾语,也可理解为补语。根据语言环境,应该理解为补语。
名词作补语可表示许多意义。
表处所:
1.困平城
(柳宗元《封建论》)
2.红豆生南国。
表对象:
1.父曰履我。
2.舌战群儒。
3.文嬴请三帅。(僖公33年)
4.邴夏御齐侯。(成公二年)
5.曰“人之爱子,亦如是乎?”侍者曰:“甚是。”(《楚世家》)
6.人情莫亲父母。
7.时王叔文得幸太子。(《新唐书 刘禹锡传》)
表方式方法:
1.又试之以鸡。 (《促织》)
2.枕戈待旦。
3.长卿谢病不能临。(《汉书 司马相如传》)
表时间:
1.不舍昼夜
2.渔舟唱晚
3.玉垒浮云变古今
表原因:
1.伯夷死名于首阳之下。(《庄子 骈拇》)
2.死国可乎?
3.斗且出,提弥明死之。(宣公二年)
上面举的“死节”“死名”“死国”“死之”等例子,有人可能说了,这不是为动用法吗?
下面想说的就是这个问题。
名词作补语在理解为现代汉语时,这个名词连同加上的介词所构成的介宾短语,应该放到谓语动词前面。
如“食人之食者,死〈人之事〉”:吃人家的饭,就得【为人家的事】卖命。
再如,上面的“死节”就是[为节]而死。
这两个例子翻译时所加的介词都是“为”。这个介词“为”与谓语动词关系密切,还是与名词(名词短语)关系密切?
当然与名词关系密切。既然与名词关系密切,怎么会有“为动”的说法?应该是“为名用法”!
“忿恚尉”的“尉”也可以理解为名词作补语:惹恼〈把尉〉,或者理解为:恼怒〈使尉〉。
在理解时,作补语的名词前面加“为”就是“为动用法”,作补语的名词前面加“使”就是“使动用法”。那么,“长我三岁”就是“比动用法”,“栉风沐雨”就是“用动用法”,“刻骨铭心”就是“在动用法”?
“为动用法”提出的必要性值得商榷。“名词作补语”能解决更多的问题!
买臣深恐,常欲死之。
关于名词作补语问题,唐月琴1994年在Z1期《中文自修》上就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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