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西拿》的结构 4
(2017-03-11 22: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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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文化塔木德密西拿 |
分类: 犹太书籍 |
-----《密西拿》的结构
《密西拿》全书共分为6部,每部7-12卷,总共63卷。这6部是:种子部、节期部、妇女部、损害部、圣职部、洁净部。
-----《密西拿》文本特点
1、专业性
《密西拿》的专业性体现在语言的运用上,在《密西拿》时代,以色列地区的犹太人已经普遍使用亚兰文,希伯来语已经不是常人能理解的。据《巴比伦塔木德.节期部.岁首卷》26b记载,拉比们甚至要向拉比犹大.哈-纳西家的女仆学习希伯来语,这大概是因为拉比犹大.哈-纳西在家中只奉行说希伯来语的家规,而其他拉比是做不到这一点的。可见,使用希伯来语表明《密西拿》将其读者对象限定在犹太教学者的圈子里,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去解释圈子里那些尽人皆知的概念。
《密西拿》文本的专业性有可能与口传律法的口头性有关。由于《密西拿》的相关律法本来是通过背诵记忆的,因此理所当然会缺少一些
特定听众对象已经了解的介绍性的段落,以此减轻背诵者的压力。
2、歧义性
1)、《密西拿》虽然不是每节都收入的观点
存在分歧,但每过三、四节即出现歧义(意见、观点不同)段落则是常见的事情。
2)、《密西拿》这些歧义的内容是编纂者有目的、有意识的编纂方式。它有意识地把不同意见放在同一节中,且不收上下文,只是极其简练地把观点
不同的一两个句子 乃至以两个词汇并列出来,给人一种专门去放大差别的印象。
3)、《密西拿》在开列不同观点时
不必解释不同观点的重要性,不必解释哪些权威的观点时值得重视的,也不必开列每种观点的依据,而只是把观点排列出来,表现出一种无条件支持多元思维的平行逻辑原则(即A和-A同时成立)。如:
祝祷 4:3 拉班迦玛列说:“人每天都应该读《立祷》”。
拉比约书亚说:“《十八祷文精要》(即立祷的浓缩版)”;
拉比阿奇瓦说:“若能嘴中流利诵祷(sgxlx:诵读、祷告),则诵祷《十八祷文》;若不能,则读《十八祷文精要》”。
3、开放性
《密西拿》不仅不解释这些争论的来源,也不讨论争论的结果,很少给出表明正误的判断,而只是用一种宣示的态度,把不同的观点罗列出来。
-----《密西拿》的地位
从犹太古籍所描述的情况来看,犹太教在200年间(形成密西拿的200年间)所面临的挑战大致有3个:
1、第二圣殿被罗马人烧毁,使得《圣经》犹太教的基础遭到了不可逆转的动摇。如:被毁前(祭司或利未人)可以在圣殿献祭。
2、惨遭迫害的犹太民族丧失土地,流离他乡,使得犹太教的地域概念受到严重的破坏。如:开始了大流散时代,
离开了以色列(或耶路撒冷)。
3、罗马当局对犹太教贤哲的迫害使得
探索中的犹太教举步维艰。特别是巴尔.科赫巴起义失败后,犹太教学者惨遭杀害,学校被强行关闭,导致很多口传律法被遗忘。
可以说,形成《密西拿》的近200年,是犹太教起死回生的200年,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犹太民族起死回生的2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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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密西拿》和《旧约.圣经》之间的关系,《密西拿》本身就有一个非常生动的形象的说明:
有关解除誓约的律法漂浮在空中,无可依托;有关安息日、节日祭祀、亵渎圣物的律法,如群山悬于一发(情况万分危急),因其经中甚少而律法甚多;有关审判、圣殿服侍、洁净与不洁、乱伦的律法,均有所依托,其为律法之根本(密西拿.节期部.节仪卷1:8)。
《密西拿》在此把《旧约.圣经》看作是依托,把缺乏这种依托的新律法看作是空中漂浮、无根基的东西,同时明确表明《旧约.圣经》的律法乃是“律法之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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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西拿》的成就和影响大体可归纳为以下三点:
1、《密西拿》完满回答了《圣经》之后、在艰难困苦的环境中犹太教“何以为继”的根本问题,通过全新的解经方式的运用,构架了犹太教通向未来的桥梁。《种子部.田角捐卷》8:9
向我们提供了《密西拿》与《圣经》的关系的例子:
任何应该领取却未领取者,不到他人仰赖他
以为生计之地步,不会因年老而死去。对此《圣经》说:“倚靠耶和华的,以耶和华为倚靠的,那人有福了”(耶利米书17:7)。
2、《密西拿》开启了犹太教新典籍创造的大门,直接衍生出一批拉比犹太教的根本经典。
从《密西拿》直接产生出来的犹太教经典有三部:《巴比伦塔木德》、《耶路撒冷塔木德》、《巴拉伊塔》。其中前二部是对《密西拿》的注解;《巴拉伊塔》则是对《密西拿》的补充。
《密西拿》与后代犹太经典的关系不是一种简单的影响或继承,而是一种类似于种子与树木的关系----犹太教最重要的经典是以注解《密西拿》的方式,从《密西拿》文本直接扩展而成的。因此,任何受到《塔木德》影响的后代犹太教著作都首先受到《密西拿》的影响。
《密西拿》是犹太教历史上第一次把口传律法经典化的成功尝试。它提供了一个被称为“口传律法”的新框架,在这个框架下,普通犹太教学者乃至于普通宗教学生
都拥有提出疑问和看法的权利,而且这些疑问和看法可以经过筛选后 直接进入经典,成为神圣《托拉》的一部分。
3、《密西拿》从教义上对犹太教进行了变革,使新生的犹太教(在圣殿被毁后、犹太人开始大流散)获得了生存和发展的活力与智慧。
在《密西拿》里,你看不到摩西在上主的引领下率领犹太民族出埃及的宏伟场面,你看到的是收获时分留的各种赋税的繁琐程序,节日里的每件事物的安排,婚礼上一切细节的描述,都是一些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人、琐碎的不能再琐碎的事。(sgxlx补充:由过去在耶路撒冷圣殿献祭
敬拜神变成了 在生活细节中献祭 敬拜神;再后来发展犹太经学院学习神的话语、到犹太会堂敬拜神)。
可以说,从《密西拿》起,律法成为犹太教的核心内容。与《圣经》相比,《密西拿》律法的另一特色是律法讨论(将律法的整个讨论过程展现出来,而且大多数情况下定格在讨论阶段,并不公布结果)。因此,《密西拿》不仅将律法提升为教义的核心内容,而且把律法讨论定位为犹太教的主要宗教活动,事实上成为被焚烧的圣殿的替代物,使犹太教成为一种完整的、可以实行的新的犹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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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西拿》律法的另一个基本特征是侧重于凡人的日常生活(很少看到对教义的抽象解说或道德训诫,以至于“阿伯特”这样的卷帙在密西拿中成为一个明显的例外)。由此把犹太教义贯彻到日常生活的大量细节中去(“因行称义”)。在犹太教中,除了在日常生活中认真履行犹太律法,按照律法的要求去做每一件事情之外,几乎没有其他的崇拜方式。马丁.布伯认为,“行动的观念”是犹太教民族的特性,是从《圣经》时代起就存在于犹太教内部的三大特征之一。
犹太教的行动特征是“每一个行动,都在以某种方式去适应于上主”,这种行动与神的关系产生了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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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丽莎白.亚历山大(Elizabeth Shanks
Alexander)在《传播密西拿》一书中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密西拿》成为《巴比伦塔木德》教学活动中心内容
且直接影响到《塔木德》教学方式的一个出色的例子。按照她的研究,《密西拿》贤哲们在辩论一些律法条文时,不是局限于使用事实清楚的事例阐明律法的含义,而是倾向于使用处于临界状态的
不清晰事例进行分析,以此来培训学生们的思辨分析能力。比如:
《损害部.誓言卷》7:4 谈到一方起诉另一方欠债的案例,规定如果 起诉方信誉可靠的话,那么他只要发誓
这笔债务的确存在,法庭就可以判决被告还钱,对此拉比们 并无异议。但《密西拿》随后立即 提出了一个临界状态的情况:
如果原被告双方的信誉都不可靠怎么办?对此拉比们发生了意见纠纷,拉比约西认为法庭应该 判决原告被诉,拉比梅伊尔则认为
所诉数额应在原被告之间平分。
伊丽莎白.亚历山大认为,这种临界状态案例的运用是为了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而且这种教学方法在《巴比伦塔木德》中得到了进一步的使用和发挥。
《密西拿》至今仍然是世界各地犹太学校的重要教育内容,特别在宗教学校,《密西拿》是女生必修的主课,男生则要学习由《密西拿》扩展后形成的《塔木德》。因此,《密西拿》的教育功能可以说是长盛不衰,至今仍然是犹太民族的思维形成中起着难以替代的作用。
-----《密释纳.种子部》思维方式的独特性
2006年,山东大学学生曾问张平老师:“这些繁琐的律法只与犹太人有关系,我们读他有什么实际意义?”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其实上则表现了中国儒家文化和犹太教之间在思维方式上的差别:
1、在中国人看来,文本的存在远不是学习文本的理由,学习文本的理由只能是在文本之外,最常见的理由就是“实用性”:有什么用?对我有什么好处?相比之下,对于犹太教徒来说,文本本身(《圣经》或《密西拿》)就是其存在和学习的充分条件,“有什么用”是个毫无价值的问题。如:《密西拿.种子部.田角捐》
1:1中:“以下这些为额度未定之事:田角捐、初熟贡、朝圣、义举以及读经。以下这些为人在今世食用其果实,其资本将为其留至来世 之事:
(1)孝敬父母;(2)义举;(3)给他人及其同伴带来和平;而读经则与所有这一切相匹敌。”
2、对于犹太教来说,济贫者遵从文本(《圣经》或《密西拿》)的律法而留下救济品,穷人则按照《密西拿》的律法获取救济品,济贫与接收救济是一种“井水不犯河水”的个体行为,因此双方之间没有直接关系,也不需要中介机构提供服务。而早期儒家因为需要把济贫行为和政治上的好处绑在一起,因此政府就成了主持济贫行为的最佳选择,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的情形正是如此。
3、对于《密西拿》来说,文本的自足使编纂者拥有较强的自信,因此可以毫不犹豫地
容纳相互冲突的观点,而不加评判,留给学生们作为培养分析能力的课本。而早期儒家文本侧重于让学生接受一种观点,而不是启发学生在不同的观点之间进行分析批判。从这种教学训练的意义上来说,《密西拿》犹如思维的起点,而儒家文本似乎更愿意
扮演思维的终结者的角色。
4、文本的权威性是《密西拿》特有的思维方式的核心部分,在这里,文本成为“传统的核心运作概念,就好像‘神’或‘以色列’一样”。由于这种情况,《密西拿》的思维特性本身也有一种平行的性质,这种思维既是神圣高洁的,又是脚踏实地的;既是思辨细微的,又是简明实用的;既是逻辑严谨的,又是充满矛盾与冲突的。
最后,我想说,想得到实用好处才肯读书的人没必要阅读《密西拿》,因为《密西拿》不是为这种人准备的。Moshe
Halbertal 在《书的民族》开卷时讲述的一个故事 也许对我们有所启发:
“很多年前,我的一位老师向我介绍了一种新的天堂地狱的观念:别以为地狱就是人们为他们的罪孽而忍受火刑,而天堂就是人们为他们的虔诚而得到快乐回报的地方。真正要发生是,上主把每个人都集中在一个大堂里。然后他给每个人一部《塔木德》并命令他们开始学习。对于恶人来说,学习《塔木德》就是地狱;而对虔诚者来说,学习《塔木德》就是天堂”(sgxlx补充:《塔木德》包括《密西拿》、《革马拉》)。
注:对原文稍有改动;来源于《密释纳.种子部》
文/sgxlx
原著/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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