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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头照精彩瞬间杂谈 |
分类: 传媒与传播 |
这种僵化可笑的规定战胜了一切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新劳动法已经生效了,把多少企业都搞怕了,但在政府与权利面前,新劳动法根本无效。区长生气了,后果很严重。我只能同情这位老兄了。有机会的话,我们可以向他多约点稿,我们肯定需要大量的,北京各种角色的照片,低头、抬头不限。谨表达一种实实在在的同情与支持。
同情其实没有意义。要问的是,即使真有这样的禁令,也应该处罚编辑吧,关摄影记者什么事呢?难道不是编辑责任制?难道不是主编责任制?
问了几位在报社工作的现任编辑,他们可能太天真,说是也没看过报社有这样的规定。又问了一位在人民日报做过编辑的朋友,他说这在当年是有明文规定的。凡是领导人的照片,一律不许上低着头的,“如果上这样的照片当然是政治事故”。
原来僵化的制度下,关于领导人的行文排序,排版顺序,播出顺序都是有严格要求的。但现在也都基本突破了。其中CCTV的新闻联播就做了很好的榜样,大概是十六大后就不再是按领导人官职大小排新闻播出顺序了吧。是制度僵化还是某些人的脑子僵化呢。
有湖南的朋友传来一张精彩的照片,据说是没有发表过的,当时也是因为他们报社领导为“低头照”讳,放弃了这个精彩瞬间。关于此照的作者,我还没有查到,只好暂署“佚名”。
不知道是不是独家发布,这是我看过的最精彩的领导人新闻照片了之一。
据称,南方雪灾视察现场,摄影记者只能外围守候,当时,这位领导人改变路线,要跨过路边的护栏,也许这样可以看到更多更真实的情况。摄影: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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