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哲理与哲学 |
因为做过记者,还是和吴虹飞同在一家集团工作,太理解阿飞怎么做的了,试着回答一下。只代表我个人的看法,与阿飞无关,也与我们所在的单位无关。
董路好歹也在新闻媒体里混的,难道真的根本就不懂新闻不懂报纸的采编?对新闻太无知,那是丢媒体人的脸。
1,你当初可怜兮兮(一点都不夸张)恳请黄健翔接受你采访的时候,你至少向我表白过“稿子写完之后一定给黄健翔看”,请问,你最终兑现了吗?
如果你没兑现,这算不算——“欺诈”?
如果你没兑现,这算不算——“欺诈”?
——答:一个能可怜兮兮请求采访的记者肯定是个好记者(不像央视的大牌,不给钱来请还不去了)。向董路表白过的内容如果是事实,也没错。兑现不兑现有很多种情况,阿飞说过,曾约黄再聊,肯定包括看稿,如果给黄看而黄不看,这个责任在黄。有什么欺诈不欺诈?黄既然接受了采访就要对自己的话负责。
2,你按照我的要求将一部分稿件发给我,我依据我原本表达的意思做了相关的还原、补充、修改,请问最后见报的时候,真的像你所说的那样按照我修改过的发表了吗?
如果你没有这样做,这算不算——“撒谎”?
如果你没有这样做,这算不算——“撒谎”?
——答:按董的要求给稿给董看,说明阿飞丝毫不欺诈。很老实。最后见报的稿件,是由编辑决定,不可能完全按记者的原稿发。董又不是编辑,怎么可能按董修改过的发表?那不成了《董路周末》了吗?所以,根本不存在什么撒谎。
3,“做记者还不如做鸡,做鸡还能挣钱呢!”,请问,这是你自己在电话里对我说的吧?
如果是你说的,这算不算——“自白”?
如果是你说的,这算不算——“自白”?
——答:即使说过这话又如何?在电话里说也如董路强调的,肯定有前后背景,什么语境下说这个话。一个人说一种偶然的判断或者就是真实的内心的感受,难道证明他就要做某件事吗?跟“自白”有个P关系。如果单独从赚钱的角度来看,我也认为做记者不如做鸡。我还认为做央视的解说员也不如做鸡。
4,“我是《南方周末》的***,关于黄健翔辞职我想采访您,如果您不愿意公开身份我们可以匿名。”,请问,这条短信是你在饥不择食(半点都不夸张)的情况下,将发给别人的短信错发到我手机上的吧?
如果是你做的,这算不算——“引诱”?
如果是你做的,这算不算——“引诱”?
——答:更加无聊的问题,这个短信就算专门发给你董路的,又有什么引诱不引诱,你难道是三岁小孩,给块糖就跟阿飞走吗?如果没有匿名,是不是你同意了要公开自己名字呢,假如你不强调要匿名,肯定不匿名啦。我看董路迫不急待地跳出来就是想出名。真是渴望着做婊子还硬说被逼被骗。正中下怀的事还出来撒娇。
5,“如果刘**像我一样,早就被开除600次了”。请你再回去重新听一遍你的录音,那究竟是谁说的?真的是黄健翔吗?(我脑子再不好使,也清楚地记得那是我说的“如果刘**像黄一样,早就被开除600次了”啊!)
如果不是黄说的,这算不算——“编造”?
如果不是黄说的,这算不算——“编造”?
——答:既然是你董路说的,只说明阿飞把说话人听错了搞错了,和编造有什么关系。编造是指阿飞无中生有,自己创造这句话强加在黄身上。这个可以补一个更正说明:原话为董路所说。
6,正式发稿前48小时,我为最后核实与我有关的采访内容数次打你的手机,你始终不接不回,这是你干的人事吧?对比此前你采访时毕恭毕敬(丝毫都不夸张)的态度,对此你又会做何解释?
如果是你干的,这算不算——“虚伪”?
如果是你干的,这算不算——“虚伪”?
——答: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情况下,假如你是在记者辛辛苦苦写了八千字稿后已经睡觉休息的情况下,或者是有新的采访的情况下,或者是在预约的时间之后才打电话,当然可以不接不回,董路有可能在解说的时候接电话吗?事后你都开骂了,干嘛还要回你电话?从报道和阿飞说明的情况看,“虚伪”的帽子只属于董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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