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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义疏(五)

(2016-08-18 17: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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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论语为政第二

何晏集解(凡廿四章)

    爲政者明人君爲风俗政之法也谓之爲政者后卷云政者正也子率而正孰敢不正又郑注周礼·司马正也政所以正不正也所以次前者,《学记君子如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学乎是明先学后乃可爲政化民故以爲政次于学而

子曰:“为政以德,此明人君爲政教之法也徳者得也言人君爲政当得万物之性故云以徳也故郭象曰万物皆得性谓之徳夫爲政者奚事哉得万物之性故云徳而已也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之。此爲爲政以徳之君爲譬也北辰者北极紫微星也犹地也衆星谓五星及二十八宿以下之星也北辰鎭居一地而不移动故衆星共宗之以爲主也譬人君若无爲而御民以徳则民共尊奉之而不违背犹如衆星之共尊北辰也故郭象曰得其性则归之失其性则违之【郑玄曰:德者无为,犹北辰之不移而众星【凤麟按:元刊本《论语集解》谓为包咸注。】

子曰:“《诗》三百,此章举《诗》证爲政以徳之事也。《诗》即今之毛诗三百者,《诗》篇大数也。《诗》有三百五篇此擧其全数也安国曰:篇之大数一言以蔽之,一言思无邪当也。《诗》虽三百篇之多六义之广而唯用思无邪之一言以当三百篇之理也犹如爲政其事乃多而终归于以徳不动也苞氏曰:蔽犹当也。曰:思无邪。此即《诗》中之一言也言爲政之道唯思于无邪无邪则归于正也不曰思正而曰思无邪明正无所思邪邪去则合于正也苞氏曰:归於正

子曰:之以政,此章证爲政以徳所以胜也将言其胜故先擧其劣者也谓诱引也谓法制也谓诱引民用法制也故郭象云政者立常制以正民者也安国曰:政,谓法教法教即是法制也齐之以刑,谓齐整之也谓刑罚也故郭象曰刑者兴法辟以割制物者也曰:齐整之以刑罚民免而无耻。犹脱也耻辱也爲政若以法制导民以刑罚齐民则民畏威苟且百方巧避求于免脱罪辟而不复知避耻故无耻也故郭象云制有常则可矫法辟兴则可避可避则违情而苟免可矫则去性而从制从制外正而心内未服人怀苟免则无耻于物其于化不亦薄乎故曰民免而无耻也安国曰:免【凤麟按:原阙,据元刊本《论语集解》补。】,苟免罪也道之以德,此即胜者也谓诱引民以道徳之事也郭象曰徳者得其性者也苞氏曰:德谓道德(亦得合郭象解也。)齐之以礼,以礼齐整之也郭象曰礼者体其情也有耻且格。(加白反。)格,正也。既导徳齐礼故民服从而知愧耻皆归于正也郭象云情有所耻而性有所本得其性则本至体其情则知耻知耻则无刑而自齐本至则无制而自正是以导之以徳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沈居士曰夫立政以制物物则矫以从之用刑以齐物物则巧以避之矫则迹从而心不化巧避则苟免而情不耻由失其自然之性也若导之以徳使物各得其性则皆用心不矫其眞各体其情则皆知耻而自正也【凤麟按:夫子“得其所哉”之叹及“从心所欲不逾矩”之论,皆是此意。】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此章明孔子隐圣同凡学有时节自少迄老皆所以劝物也志者在心之谓也孔子言我年十五志学在心也十五是成童之岁,识虑坚明故始此年而志学也矣三十而立,谓所学经业成立也古人三年明一经从十五至三十是又十五年故通五经之业所以成立也有所成立也凡注无姓名者皆是何平叔语也四十而不惑,疑惑也业成后已十年故无所惑也故孙绰云四十强而仕业通十年经明行修徳茂成于身训洽邦家以之莅政可以无疑惑也安国曰:疑惑五十而知天命,天命谓穷通之分也谓天爲命者言人禀天气而生得此穷通皆由天所命也天本无言而云有所命者假之言也人年未五十则犹有横企无厓;及至五十始衰则自审分之可否也故王弼曰天命废兴有期知道终不行也孙绰曰:《大易之数五十天地万物之理究矣以知命之年通致命之道穷学尽数可以得之不必皆生而知之也此勉学之至言也熊埋曰既了人事之成败遂推天命之期运不以可否繋其理治不以穷通易其志也安国曰:知天命之终始终始即是分限所在也六十而耳顺,谓不逆也人年六十识智广博凡厥万事不得悉须观见但闻其言即解微旨是所闻不逆于耳故曰耳顺也故王弼曰耳顺言心识在闻前也孙绰云耳顺者废听之理也朗然自玄悟不复役而后得所谓不识不知从帝之则李充云耳顺者听先王之法言则知先王之徳行从帝之则莫逆于心心与耳相从故曰耳顺曰:耳顺,闻其言而知其微旨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犹放也越也法也年至七十习与性成犹蓬生麻中不扶自直故虽复放纵心意而不踰越于法度也所以不说八十者孔子唯寿七十三也说此语之时当在七十后也李充曰圣人微妙玄通深不可识所以接世轨物者曷尝不诱之以形器乎黜独化之迹同盈虚之质勉夫童蒙而志乎学学十五载功可与立爰自志学迄于从心善始令终贵不踰法示之易行而约之以礼爲教之例其在兹矣曰:矩,法也。从心所欲无非法【凤麟按:从心所欲不逾矩:“从心所欲”是自由,“不逾矩”是合规矩、法律规矩和自由本是矛盾着的,但因为长期的修炼,“我”的欲望、理想、追求已经与社会规矩、法律制度等条条框框相一致,规矩法度所规定的,就和“我”心中所想的、所追求的一模一样,规矩法度对“我”就形同虚设,“我”已从必然王国进入到了“自由王国”的境界了。值得注意的是,儒家的“自由”,与道家的、佛家的截然不同。道家的“自由”,谓之“逍遥游”,人是吸风饮露,乘云气御飞龙的神人、至人、真人。“自由”是无物不可待、全不受外物束缚的中学生似的无拘束。佛家的“自由”是跳出三界外,不再生死轮回的大涅槃(信奉“原罪”的犹太教、基督教,以“皈依上帝”为自由,与佛略同)。二家的“自由”,都流于空谈。儒家则以“循规蹈矩”为“自由”,是可追求的、可实现的。人只须通过学习,修炼自身,顺应法则,就能“从心所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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