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定理的命名,要慎重!
撰文/大罕
所谓的瓦西列夫不等式是这样的:设a,b,c>0,a+b+c=1,则(a2+b)/(b+c)+(b2+c)/(c+a)+(c2+a)/(a+b)≥2.
这个不等式可能是瓦西列夫在一篇文章中提出的,能正儿八经地称之为“瓦西列夫不等式”吗?可悲的是,我在一个帖子里这样称了。检讨一下,这是一种偷懒的行为,是非常不慎重的!
无独有偶,在最近收到的一份来稿中,称如下不等式为贝"尼"拉贝钦柯不等式:设a,b>0,ab>2003a+2004b,
则 a+b >(√2003+√2004)2.事实上,这个不等式是贝"尼"拉贝钦柯在俄罗斯杂志《Математика
в
школе》发表的不等式新题中的第4题。习题级的不等式,被堂而皇之地冠之以作者的名字,岂不是太抬举他了!这有没有“崇洋”之嫌呢?如果能这样,那么我们中国的数学定理那就太多太多了!
冠名定理成灾,岂是好事?
一个定理的命名应该规范,必须慎重。实际上,在数学界已有约定俗成。意义重大的、有着广泛应用的、或大家公认极为优美的定理,才得以冠以提出者的名字。
从我做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