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部委是文化强国的组织保证
(2011-03-08 13: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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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改革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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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部委是文化强国的组织保证
2011年03月08日
09:13
“文化”逐渐成为朱永新的高频用词,文化立国、文化立法、文化走出……过去一年忙活的事全和文化较上了劲。
“我越来越觉得,文化不仅是一个国家的软势力,更是一个国家的硬实力。随着文化产业的迅猛发展,我国现行的文化宏观管理体制的弊端也逐渐显现。”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中国民主促进会副主席朱永新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开宗明义。
文化管理同样“九龙治水”
文化管理中的部门分割问题,被民间戏称为“上面三国演义、下面八国联军”。由于历史原因,我国文化管理格局由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多个部门组成,职能的交叉和重叠,导致政出多门、重复管理和管理缺位。朱永新表示:“这样一种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极不利于对文化产业实施统一有效的管理与调控,已成为阻碍文化产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
根据朱永新的调研结果,文化管理分割在一些新兴文化产业上表现得尤为严重。他以动漫产品的行政管理为例:在动漫产品中,至少有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产业部、科技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财政部、教育部等十数家部门管理。
如果一个动漫公司要出版一本附带光盘的动漫图书,就要涉及到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工信部等多个主管部门。虽然在2009年9月这十家管理部门联合颁布了《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旨在实行统一管理,但是由于动漫产业利益巨大,这种没有制度基础的“统一管理”很难有实质性进展。
不仅如此,近年来,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部门又分别批准各自的动漫基地、分别主办各自的动漫论坛,使得动漫资源分散,无法形成合力,难以真正促进动漫产业的发展。
文化管理无法可依
文化管理部门分割造成的一系列问题在地方市县的具体工作中表现得更为明显,特别是多头执法问题。为了加强和改进文化领域的宏观管理,解决这一体制性障碍,一些改革试点地区创造性地采取了“三局合一”、成立综合执法机构的做法。
朱永新认为,地方市县“三局合一”的有益尝试,理顺了文化市场执法体制,形成了文化管理工作合力,促进了文化事业和产业的发展,实现了“1+1+1>3”的效果。
不过,由于目前国家和省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三部门仍然对文化实行分割管理,使得市级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仍需要接受省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三部门的领导,原来在地县文化管理和执法上出现的问题又上移到省一级。
朱永新坦承,国务院和有关部委也在试图通过改革来解决,“但改革方案的制定,又完全是以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为主体,在这样一种改革主导架构中,很难保证改革不打折扣”。
文化大部委是改革路径
朱永新建议,从地方到中央全面实行“三合一”改革,建立文化大部委。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的“三局合一”要从市、县一级向省级延伸,直至促成在国家层面建立一个大文化部,统一管理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工作。
朱永新进一步介绍了他的思路,在国家实现“三部合一”的过渡阶段,国务院可以统筹建立国家文化委员会,对三个部委在文化管理的真空地带或交叉地带进行补充或协调;尤其是涉及文化产业的政策和规定都需经过该委员会论证,经过法定程序后才能出台。他认为,目前亟需将文化立法列入立法日程,特别要抓紧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及一系列法规。
【作者:范思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