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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学前教育的政府责任

(2009-03-09 11:24:40)
标签:

学前教育

幼儿教育

专项经费

民进中央副主席

深圳

杂谈

分类: 教育
明确学前教育的政府责任
 
最近,深圳召开了特区成立29年来的首次学前教育大会。会议出台了《关于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深圳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明确了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提出设立市、区两级财政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并将受益面扩大至全市民办幼儿园。(120《中国妇女报》)
  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消息。深圳的幼儿教育是以民办为主体的,近千所幼儿园中97%为民办。政府在幼儿教育中相对缺位,甚至一部分公办幼儿园曾经面临转制的选择。令人欣慰的是,这次出台的文件,明确了学前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强调学前教育是我国学校教育制度的起始阶段,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前教育质量直接影响义务教育质量。也就是说,学前教育不是“学习前的教育”,而是“小学前的教育”。
  据报道,深圳市政府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资助学前教育机构中优秀保教人员业务培训、社区学前教育儿童家长培训,资助教育教学研究和教改试验,奖励优秀学前教育机构和工作人员,资助低保家庭儿童的保教费和接收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机构。另外,所有幼儿园缴纳的燃气、水、电和物业管理费等,将执行中小学校的缴费标准。这对90%以上的民办幼儿教育机构来说,应该是利好政策。
  为了提高幼儿教育的品质,文件规定幼儿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不得少于两个小时,要求应该以游戏为基本的幼儿教育形式。文件还要求建立学前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定期开展质量监测工作,发布质量监测报告,防止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这些规定都非常重要,如果能够落实到位,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来说,功莫大焉。
  尽管文件中对最近几年的部分指标相对较低,但这是针对深圳幼儿教育的实际提出来的,在发展的过程中间也可以逐步提升。难得的是,在许多城市对幼儿教育的发展还在观望时,深圳已经看清了它的意义与价值,坚定地把它作为对于未来的投资,作为政府的责任。感谢深圳带了一个好头。
           □朱永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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