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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护和保护被强奸女青年是谁的义务?

(2013-07-11 16:34:06)
分类: 没事瞎说

    李双江和梦鸽之子李天一涉嫌强奸案最近重新雇佣了两名新的代理律师陈枢和王冉,这两人一上来就发布声明说:媒体“有义务爱护和保护未成年人,有义务爱护和保护大半生为人民群众带来歌声和欢笑的老艺术家,”并表示要为李天一进行无罪辩护。

 

     我真是纳闷这样的人也是律师吗?他们懂法律吗?会唱几只歌的人就可以纵容儿子强奸女青年,那中国有资格强奸别人的公子还不得遍地都是啊?在中国爱护和保护女青年的义务应该由谁承担啊?照这样下去中国是不是也会沦落成像印度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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