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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置业 |
限有錢人玩意
先拿X00萬注冊A有限公司
以有限公司名義買入一間X00萬的物业
把物业拿去抵押套現
套現的資金拿去注冊B有限公司
如此類推
優缺点:
1.以前个人按揭比公司按揭/抵押方便
但今天分別不大[對有錢人]
2.一間有限公司永遠只持有一房,
買+間房就用十間有限公司,
不怕打擊多次置业的政策
3.省錢,每次交易只需更改有限公司的股東,
連国土局也不用去[無現營业,利得....稅]
4.萬一樓劫,以有限公司持房不用上身
5.更高明的是先持有海外有限公司[eg.HK有限公司],
用海外有限公司持有国內有限公司,
用国內有限公司持房,
每次交易只更改海外有限公司的股東,
可無視99%的調控
6.每年要支付一筆維持公司的費用
7.單價500萬以下的物业不符合成本效益
假愚不才,亦有N種方法令調控失效,更何況權貴乎。
希望大家明白,現今所謂的調控只是做戲,
對富人根本無效,這些所謂的調控只會令貧者越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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