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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时是保送上高中的,千里挑一,名噪小渔村。学校在六十里开外的县城,开学时父母只是把我送到村头的站牌下,嘱咐了一句“好好学习”就溜之大吉。后来三年的糊涂高中,就妈妈去看我这一次。我从开始就没有埋怨他们。农村的野孩子,生下来就散养,经常出门是个人回来变成泥猴的,没那么金贵。
我第一次出远门,带着臃肿的铺盖行李外加一袋面粉,雄赳赳气昂昂龌龊的像个壮士。那也是我第一次坐公共汽车,当时我十六岁,还没长胡子,但已经有闯荡江湖的雄心壮志了。其实我对江湖一无所知,就连学校的具体位置也一头雾水。在县城的汽车总站下车,茫茫人海乱成一锅粥,我一个小屁孩何枝可依?有脑子的人就是不一样。当时我已经意识到自己是掌管几十块钱财富的富人,狠狠心叫了一辆三轮车,风风光光一路向东,穿过熙熙攘攘破烂不堪的街道,穿过清清爽爽夹杂着臭味的初秋,抵达了改变我人生方向的驿站。在人生地不熟的三年光阴里,我从一个听党的话听老师的教导听父母的忠告的好孩子慢慢散满成一个胸怀大志不学无术的人。也就是从那时起,我结束了纯情的童年,用两种姿态来生活。
在所有人的眼里,我是一个和善的善于团结同学的优秀青年,但谁都不知道,我心里装着满满的青春期无病呻吟的孤独。很多年以后,曾经有四个交往不深的人说我有诗人气质,我没否认。这些骂人的话让我很飘飘然,最后竟自以为是。我把这些孤独的情绪全都发泄在一张信纸上,犹豫不决地投进了邮筒。三天以后,我就看到教室门外站着我的母亲,一脸秋天的清爽和灿烂,手里提着一个人造革皮包,皮包里是一瓶咸菜和一包水果糖。
我对糖的真正迷恋应该从那时候开始,我要感谢我的母亲和她的笑容。在不断咀嚼各种各样糖果的生涯里,我用生理上的甜味取代了我心理上的苦涩。我对糖没什么特别的要求,不求档次,不求价钱,不求真假。只要有糖在唇齿之间搅拌,我就感觉特别踏实。后来我恋爱了,我把初吻献给初恋的时候,丝毫没有触电的震撼。糖已经让我多少有些麻木了。
单位里谁结婚,就会纠集一大帮人,各科室地散布消息,请大家出钱道喜。于是,办公桌上上经常会莫名其妙地堆着些糖,也不管谁的,也不去问,剥去糖纸,嘎嘣嘎嘣嚼个痛快,也嚼了个肚子难受。后来,同室的人了解到我的嗜好,都将自己的喜糖贡献了来堆在我面前,我一边感谢一边又痛快起来。
水果糖让我想起母亲和她的风一样的背影;巧克力糖是妻子,甘苦混杂而又余香在口;奶糖是情人,腻腻的软软的将骨头也融了;酥糖是不发生性关系的红颜知己,花生里有阳光香地香;软糖大概像旧情人,粘住牙撒泼不放手;酒糖那就有点身在江湖美人在侧的玄想了。当然,糖完全可以不和女人发生任何关系,只是个媚俗的例子。我是在写到的时候才这么煞费苦心思量的,在此之前,我几乎都是一个很纯粹的没有私心杂念的嗜糖者。
后来想,凡是吃糖不要命的,大多都欲望强烈、作风泼辣,待人滚烫,至少也是个闷骚。生理上的无限贪婪往往反映生活的痴迷程度,正如喜欢麻辣烫的人一般都喜欢在其他领域寻找刺激,不过碍于伦理道德有贼心没贼胆罢了。例外是有的,隐藏深的人是有的,阴阴的人也是有的。
初恋像一颗不太甜但清香味浓欲罢不能的糖果;热恋是甜歪歪的糖果;婚姻不是糖果,更像简装的白砂糖;老夫老妻了,不要脸的味道淡了,夕阳黄昏,爱情变成亲情,青春期躁动的浮渣慢慢沉淀,充其量就是微甜的冰糖,晶晶亮的,只能熬八宝粥了。
从大都市上海凯旋的老婆带回来几袋梨膏糖,广告做得很流氓,据说可以化痰止咳。梨膏糖很多种,我独爱桂花梨膏糖。这让我想起了爱情,淡淡的清香,刷完碗筷还可以去散步,挽着胳膊装初恋情人,没人看见躲在暗处吻她鲜艳的嘴唇,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感觉,既浪漫又实在,既热烈又假装纯情,既勾人魂魄又稀松平常。总之吧,一路的爱情、正经不正经的体验都一网打尽了,枉不妙煞人也!
甜,隶属阴柔,本质平凡。到南方旅游的北方人吃不惯放糖的各色菜肴,思念纯盐的味道,吆喝着菜不好吃。盐是盐,糖是糖,掺了就杂了。我却以为刚柔相济相得益彰。这种看法很倒霉。阴柔多了,女人会觉得你没男人样;只剩下刚了,女人就斥你不懂浪漫;刚柔相济不到火候,女人还是埋怨,说你婆婆妈妈不利落。可惜我辈天赋差矣,很难刚柔相济恰到好处。感情里糖放多了就腻味,在女人眼里成了残疾男。更何况,绵绵的男人也有花心的危险,女人自然要防一防。电视剧里叱咤风云的铁汉必有缱绻的疏而不离的柔情,否则惹不了善良无知的妇女的眼泪。太甜的男人是唱戏用的,做爱都用不了那么多。女人甜了,男人就欢喜,撒娇放嗲骨头酥了弄得男人也春潮乱涌,最多招了刀枪不入的政治女人的几道白眼。女人既然是水做的骨肉,含糖量高理所当然。男人是臭皮囊,含糖量高了就是爱情的糖尿病。反正没地方说理去,怪就怪这柔糖,是一把阴森的情刀。
看泰国人妖表演,我忽然就想到了朱自清,这让我很愧疚。像我这么大岁数的人都读过朱自清的散文,所以受糖衣炮弹的毒害较深,写文字大多挂上一星半点糖霜的,很恶心的那种。你能想象一个粗拉拉的男人手捧碧水嗲嗲地喊:我叫你女儿绿好么?这样的东西看多了非出人命不可。我是中毒深的人,写着写着就露出风骚来,非常难为情。90后的一帮纨绔,好在明目张胆大把撒糖,戴耳钉披肩发穿女人衣服,卖起嗲来昏死他大爷的。这是个没道理可言说的时代,大糖大嗲谓之时髦,半糖半嗲谓之闷骚。没法活了,恨死糖了。
我看我还是少吃一点糖,多吃盐,放响亮的大臭屁,努力向铮铮铁汉、江湖野蛮侠客过渡,无论爱情、文字还是生活。总不能让我也戴耳钉翘着兰花指回眸一笑明眸皓齿地唱道:宝贝嗳,知道我有多么多么爱撒你丫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