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离,只是为了拥有
辛泊平
小时侯,特别羡慕从异地回到家乡的人。后来读书,看剀鲁亚克的《在路上》,更充满了对路上未知的渴望。那个时候,诗文中的故乡是最让我心动的一个词。所以,大学毕业那会儿,我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把自己交给了远方的城市,目的只有一个,离开家乡从而拥有故乡。
车站,火车,窗外飞驰而过的乡村或城市,我一点点远离了出生的土地,而故乡也一点点在心中发芽。在陌生的、没有父母兄弟的异地,我仿佛真正拥抱了属于自己的故乡。最初离家的日子,我更多的是拥有故乡的不安和喜悦。家乡干涸多年的小河,家乡雨后泥泞的小路,家乡的麦田,家乡的炊烟,家乡的小树林,在此时异常清晰、异常亲切,在许多夜晚,它们是我安放梦的地方。那个时候,故乡让我成功逃离了无由的思念。我满足地上班,满足地读书和写作。故乡是我温暖可靠的背景。
但突然有一个夜晚,沈庆的老歌《青春》让我黯然神伤:“带着点流浪的喜悦我就这样一去不回/没有谁暗示年少的我那想家的苦涩滋味/每一片金黄的落霞我都想去紧紧依偎/每一颗透明的露珠洗去我沉甸的伤悲”。那略带沙哑的歌声让我推开书籍,丢下手里的笔,关掉日光灯,像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那样扑到床上,任泪水打湿黑暗中的枕巾。一切都来得那么突然,我猝不及防。那关于故乡的童话一下子变成了对具体家乡的思念。我渴望吃到母亲亲手擀的面条,渴望抽一抽父亲呛人的旱烟,渴望和儿时的伙伴一块喝酒,渴望光着脚在雨水里走一走,渴望在春天的黄昏在绿绿的麦地里拔草,渴望在四月的槐树林里转一转、闻闻那甜甜的花香……那一刻,最初的幸福变成了苦涩,最初离家的理由变成了欺骗。
假期,又一个迫不及待,我逃离了工作的城市,一头扑到了家乡的怀抱。当脚步踏进村口的那一刻,那种久违的颤栗俘虏了我,我如醉酒般眩晕。然而,这种幸福感并没有持续多久,家乡的贫穷、单调、缓慢、世故以及节日弥漫在空气中的颓废的酒气让我再一次渴望逃离。现实的家乡比现实的城市更陌生,更没有让躁动的心安静下来的力量。居住的地方不是梦里的故乡。
以后,我开始经常地奔走于城市和故乡。那种对故乡的怀疑和渴望依然会时时出现。但它们已经不再清晰,而是成为一种弥漫于我全身的感觉,无处不在,但又无从把握。我把它们写进诗里。于是,它们在诗里打动我。有时想想也觉得伤感,忙忙碌碌,却把家弄丢了。但更多的时候,还是安慰自己:相对于一辈子守着故土的人们,我拥有故乡的感觉和印象,在我的心中。所以,就一次次疲倦而又亢奋地逃离,从乡村,也从城市,为了那种诗性的拥有和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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