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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一、提出问题
在企业债前期承揽业务过程中,往往会遇到一个问题:企业的有效净资产规模不够。因为企业债发行条件之一:企业公开发行债券额度不超过其净资产的40%。
二、如何解决有效净资产规模?
1、何为有效净资产?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0]2881号,申请发行企业债券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必须依法严格确保公司资产的真实有效,必须具备真实足额的资本金注入,不得将公立学校、公立医院、公园、事业单位资产(道路、河流及湖泊)等公益性资产作为资本注入投融资平台公司。对于已将公益性资产注入投融资平台公司的,在计算发债规模时,必须从净资产规模中予以扣除。
简言之,有效净资产就是公司资产剔除公益性资产后剩下的净资产,需是经营性资产。
2、如何解决?
发行企业债的主体一般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本身就是由政府及其相关机构财政拨款、注入土地或房产和整合平台公司股权。故增加有效净资产的解决方法为:1、注入土地;2、注入房产;3、整合、划转其他资产质量较好的国有公司股权至发行主体,合并报表后,增加净资产;4、政府进行财政拨款进行增资等。
其中,划入土地、房产和股权涉及的事项如下:
3、关注问题:
a、注入的土地必须经过A类土地评估机构评估,评估基准日需在划拨文件出台前后,在三年连审报告期间或之前,若在三年连审报告之后,则注入的土地不是有效的;并且根据发改委窗口指导意见:杜绝城投公司突击注入资产,因此土地资产需分批次、均衡地进入发行主体。
b、储备土地不能注入,必须是有用途的商住用地,确保注入的土地资产评估价值达到发债标准和规模,尤其注意有些企业的“代储”性质的土地不得划入,我们在进行尽调过程中发现有企业入账了代储性质的土地,一问原因,代储性质土地仅作融资用,资金到账后至还款完后,土地储备中心会收回该土地,这种情况就很难解决了。
c、对于土地在其他下属企业下面的,可以通过将该属企业股权评估后注入的方法增加净资产,土地的评估值体现在股权价值里。划转子公司,分为无偿划转和有偿划转,为避免大笔现金流出的压力,地方平台公司之间的整合,通常为无偿划转。
d、对于已经办好土地证但没有入账或者入账价值较低的土地,可以直接由评估公司根据最新市场情况重新评估,并由政府出文以评估价值注入并增加发行人资本公积。
e、对于未办理土地证的土地,若企业现金流充足,可以由公司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并支付土地出让金,以办理完土地使用权证,确保获得的资产无瑕疵。
f、我们还注意到,有不少城投公司为了发行企业债,直接由国土部门办理出让的商住用地土地证、由评估公司估值后再由国资委(股东单位)出文注入土地,并没有走招拍挂程序,在政企分治的政策导向下,我们建议完善地走完获得土地的程序,合法合规地取得土地。一般来说,取得土地方式为出让、划拨,出让需要走招拍挂程序,划拨无需招拍挂程序,地方政府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通常以项目为依托,比如城市停车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棚户区改造项目均是城建设施,通过无偿的划拨也是合法的。
g、以委托代建项目业务为主的发行主体,注入的土地放在财务报表的“存货”中,符合其业务模式,计入“存货”,根据会计准则不会进行摊销,与计入“无形资产”相比,无摊销则增加净利润,可整合达到企业发债的净利润指标(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平均值足以支付本期债券一年的利息)。
h、根据发改办财经(2012)3451号文和财预(2012)463号文的要求,政府不宜将政府办公楼、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性资产作为资本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不宜将事业单位及其下资产注入平台公司。对于政府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的资产,也可以考虑将其注入到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