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公共秩序
□王石川
兰州晨报 7.24
7月22日晚,国内各社交平台被几十名外国模特扮演的街头“斯巴达勇士”刷屏。人民网记者了解到,此事为某餐饮公司组织的街头宣传促销,因对周边秩序造成影响,警方依法予以制止,并对部分人员进行控制。该活动主办方23日表示,其作为一家创业公司在大型活动组织方面经验欠缺,对活动秩序和由此产生的社会影响预估不足。
(详见本报今日AⅡ08版)
上身赤裸、穿着短裤、佩戴披风,装扮为斯巴达勇士的样子,抓人眼球,也极富卖点,从“网友争相拍照”就能得此结论。不过,最终潦草收场,被民警驱散,并控制部分参与者。一时间,这一消息在微信朋友圈和微博上引起了刷屏,遗憾者有之,调侃者也有之,不少人认为民警太不解风情。
无独有偶,前不久,四川内江一小伙在成都春熙路策划了一场求婚,在近百名亲友团见证下,小伙给了女友一个惊喜。正在两人沉浸在喜悦中,突然被泼了冷水——来了两名警察,不仅叫停了求婚进程,还把他们带去了派出所。原因是,小伙的求婚活动没经过备案审批。消息传出,有网友指责民警不懂事。
于此,我们应该讨论一个最基本的现实命题,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公共秩序?
无论当街求婚还是“斯巴达”营销,都很有创意,也很浪漫。由于在公开场合举行,他们在引人注目的同时,也满足了公众的好奇心,对于一些旁观者来说,掺和掺和,寻个开心,或者单纯地凑个热闹,都不是坏事。这也是舆论认为民警管得太宽长的原因所在。但是,不应回避这类活动确实影响了公共秩序。
据悉,在春熙路做类似这样的活动,都要到派出所备案以杜绝踩踏等意外事故发生。而根据相关法律,在公共场合举行活动,必须维护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等等。如果人数过多,造成交通拥堵,民警当然有权利介入。关于“斯巴达”营销,有个细节是,7月22日12时,北京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在朝阳区三里屯附近发现数十名外籍男子身穿短裤引起路人围观。不管有无朝阳群众举报,只要“随着围观者越来越多,给街面秩序带来了不良影响”属实,民警干涉就有必要。
无论营销还是求婚,都不能光顾自己爽,更不能为了哗众取宠影响了公共秩序。如果发生在自己家里,没有制造扰人的噪音,别人无权干涉,也没有必要干涉。我们对群己权界这个概念并不陌生,对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一定分清楚,就像你可以在自家床上做爱,而不能在地铁上做爱一样,你可以挥舞拳头,但不能将拳头触到别人鼻尖一样,求婚是美事,但不能影响到别人出行;营销是企业权利,但是不能破坏了公共秩序。于此而言,对民警介入斯巴达勇士和成都求婚事件,笔者持支持态度。
应该厘清的是,不是在公开场合不能求婚,也不是不能在公共场合不能营销。前提是不影响公共利益,在两者之间保持平衡,或者有足够的安全保障,多一些有新意的活动,倒是大好事,完全可以实现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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