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临时工,拿什么慰藉你?
(2014-04-23 12:09:02)特约评论员
王石川 2014年04月20日
身着消防服,略显单薄的身板,抱着一个吐着约一米长火舌的液化气罐,奋力飞奔……近日,这张消防队员救火的照片在网上疯转,万余网友齐赞:“这是让人泪奔的节奏。”这位“抱火哥”是白水县人,名叫皇甫江武,在武汉市公安消防支队徐东路中队担任合同制消防员。(《华商报》4月19日)
“抱火哥”火了,他的火源自救火——冒着生命危险抱着“火罐”跑了十几秒,不愧为真正的火线英雄。有网友赞曰:“在别人走向安全的时候,你却向死神靠近。你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英雄的含义。”由于皇甫江武是临时工,他获评“中国最美临时工”,可谓名副其实。
为皇甫江武点赞,他配得上所有的荣耀。黄浦江武也是血肉之躯,当时他并非不害怕,“抱起罐子时,火苗掠过我的脸。我当时心想,爆炸怎么办?胳膊没了怎么办?”但害怕只是一瞬间,为了他人安全他只能选择危险;可贵的是,他表示,如果不是网友提出来,自己都忘了这回事儿了(事发1月3日),这说明他将生死置之度外已是常态;更可赞的是,他很谦虚,称“每个战友都表现得很勇敢,我只是他们其中的一员”,这种朴实让人看到了一名消防员的精神高度。
然而,当走近真相,还原皇甫江武的生存处境,才发现仅仅点赞显得多么渺小,甚至有些轻佻。比如,“(皇甫江武的)工资第一年每月2600元,第二年每月3000元,听说干到12年可拿到4000元”。说得功利些,付出与收获并不平衡,所从事工作的危险与所得到的犒赏也不对等。不能要求所有的人都当雷锋,都舍生忘死,不讲个人利益,在这种语境中,此前传出皇甫江武是合同制消防员,工资不高,体能不好,出于种种原因,他决定4月30日合同到期后离开消防队。这并不让人觉得错愕。
如今,皇甫江武已表示,“最近我越来越体会到自己做的这份工作是很重要的,所以还是决定续签合同,继续做一名消防员。当然,大家对我的鼓励也可以说是一个转折点吧。”无论离开还是坚守,我们都应该尊重皇甫江武的选择。不过,我们需要思考,该用什么制度性安排来慰藉这个英勇的英雄?皇甫江武虽是临时工,但他用行动证明,他是一名优秀的消防员,其行为绝不亚于有编制的消防员,这样的合同工如果不能转正,何以抚慰英雄?
像皇甫江武一样的合同制消防员还有不少。据介绍,武汉2008年开始消防改革试点,为弥补现役力量的不足,8个消防中队都招聘了合同制消防员。徐东路消防中队是第一批试点的中队,目前有17名合同制消防员。
临时工与现役消防员(有编制的消防员),在管理标准、训练要求、灭火作战等方面,均为一致,但现役人员有编制,可以立功受奖、考学,退伍后能拿到退伍费,合同制消防员不能完全享受现役人员待遇。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别让英雄流汗又流泪!从工资待遇到荣誉奖励,再到退伍保障,他们需要向现役消防员看齐。当然,由于制度缺陷,临时工转正并不容易,“抱火哥”能“转正”为现役吗?
皇甫江武所在的武汉市公安消防支队徐东路中队指导员梁轶洲表示,按照国家规定是不可以的。“比起中国香港、美国来,我们的职业化消防员制度还是滞后很多,在待遇上也需要‘补课’。”既然如此,不妨从制度创新开始,保障合同制消防员拥有更明媚的前景。
为了公共利益,消防员舍身忘死,他们是最可爱的人。一定程度上说,他们又是距离死神最近的人,对这样的群体,我们的国家和社会有责任让他们活得更体面、更踏实,也更有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