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当有视民如伤的情怀
8.12燕赵都市报
□王石川
江西上源小学的二年级一班63岁男班主任陶表功,被家长举报喜欢“摸”女学生。家长们找到当地政府,提出追究学校及当地教育部门连带责任并要求经济赔偿,江西瑞昌分管教育的副市长蒋贤智对几名家长说:“如果是我的孩子遇到了这样的事情,我就不声不响带她到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去治病,不会向政府要一分钱。”(8月11日《长江商报》)
蒋贤智说这话也许无甚恶意。但是,不管是一时失言还是心迹袒露,都让人觉得刺耳甚至愤慨。
面对民众的孩子被猥亵致病的惨痛事实,为人母,当有柔和的人性、慈悲的情愫,当设身处地体恤受害者母亲的悲怆与无奈;为公仆,当有“国之幸也,视民如伤”的情怀,当有主持正义、鞭笞丑陋的责任。而蒋贤智的话,轻飘而无人情味,当然令人心寒。这样的官员确实给人一种愧为人母、枉为公仆的印象。
最关键的是,作为分管教育的副市长,辖内出现了如此恶劣的老师性侵女童案,蒋贤智应当承担责任,从其发言看,既没有引咎的担当,更缺乏基本的权力伦理。一个细节是,家长们提出,女孩在学校内遭遇性侵学校应承担经济赔偿。对此,蒋贤智的态度显得十分强势,提出会象征性给每位女孩3万元人道抚慰金,加上家长们的误工费、女孩们的营养费,最多5万。面对苦难的受害女童和苦恼的女童家庭,身为副市长,居然态度强势,这种强势用错了地方吧?确实该强势,但应该对无法无天的性侵者强势,对涉嫌渎职的学校强势,也应该对自己强势,亦即恪尽职守,不负公众所期,对得起官位。遗憾的是,蒋贤智该强势的没有强势,不该强势的却强势了。
蒋贤智之所以劝告或者警告受害女童家长“不声不响带她(女童)到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去治病,不会向政府要一分钱”,无非有两点打算,一是息事宁人,希望这一引起全国关注的恶劣事件尽快沉淀下去———“找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二是不让受害者给政府添麻烦,别找政府的麻烦———“不会向政府找一分钱”。如此落点,令人不安。受害者维权,这是合法权利,凭何让他们不要政府的一分钱?这是刑事案件,官员岂能当说客,让受害者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咽?
安慰才能安心,维权才能维稳,尊重受害者的权利,依法严惩伸向作恶者,才能平息众怒。否则,就是纵容不法分子,正如有网友称,案件发生后,嫌犯该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就须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官员必须不藏着掖着,否则就是助纣为虐,这样的官员在位,无疑是女童的梦魇,是禽兽的福利,也是民主法治建设的悲哀。话虽激烈,但一语中的。
看起来,蒋贤智被群起而“攻”之,是因为她说了错话,或者说了不该说的话。实际上并非只是如此,而是因为网友从她的冷漠表达看到了权力伦理的失守,既缺乏基本的官德,也丧失起码的承担。从这个角度上看,蒋贤智的问题不是说错话的问题,而是失去了官员责任的问题。由此可以说,一些官员在公开场合说话滴水不漏,甚至充满人情味,但不做人事,没有承担,这样的官员也很可怕。官员应有视民如伤的情怀,须有敢于承担的勇气,这不是道德劝告,而应是制度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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