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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赚1700元被收走1620元”的悲哀

(2012-08-21 05: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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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赚1700元被收走1620元”的悲哀

2012年08月20日燕赵都市报

  □秦淮川

  3天时间,卖西瓜的收入被市场方扣除各种费用后,从山东来湖南长沙红星水果市场卖西瓜的果商徐万琴最后只赚了100多元。徐雅琴说,她在市场销售了3天西瓜,按每天300元的场地经营费计算,市场管理处扣除了她900元,再加上720元进场交易费,共被扣除1620元。(8月19日《西安晚报》)

  赚1700多元,被收费1620元,只剩下区区100多元,所剩无几,付出与所得极不对称,这是一个让人悲怆的标本。与其说勾勒出了底层打拼的不易,不如说过滥过高的收费,已经让个体户苦不堪言,拽拖了小商户勤劳致富的步伐。

  收费如此之多、如此之高,有没有不合理之处?从报道中可知,由湖南省物价局牵头,长沙市物价局、商务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参加,对红星大市场收 费进行的调查显示,红星大市场的收费行为确实存在不规范问题。仅仅只是不规范吗?有没有乱收费?是否还存在勒索,比如吃拿卡要?相关部门应该进一步调查清 楚。

  收费多而滥,不仅导致商户利润稀薄,还助推了物价攀升,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正如在红星大市场经营的相关商贩坦言,水果经营户不可能做亏本生 意,成本被额外增加后,这笔费用最终还是转嫁到消费者头上。一说到物价高,人们首先就想到物流成本高,就抱怨高速公路收费高,现在看来,场地经营费、进场 交易费等费用也是重要的因素。

  果商徐万琴被收取的费用中,有一项值得注意——— 市场管理处扣除了她900元,新闻里提到是按每天300元的场地经营费计算得出的。不管是不是场地费,这项收费都显得颇高。一般来说,果商要进入市场,应 该缴纳一定场地费、交易费,这无可厚非,但是对一个水果摊位来说,3天市场管理处便扣除900元,这值得好好剖析剖析,论证其有无违规。

  这900元收费,让人想起了合法伤害权。学者吴思认为,合法伤害权的行使者个人承担的成本很低,风险相对很小,但在自由裁量的空间之内,动用国 家机器给对方造成的伤害却可以很巨大。换言之,市场管理处可以以管理的名义向商户收费,收多少是自己说了算,自由裁量权很大,容易给商户造成伤害。事情的 悲哀之处在于,面对管理处的收费,商户只能默默忍受,哪怕管理处狮子大张口,商户也无力、不敢反抗,你不干有人干,等着进场的商户多着呢。

  赚1700元被收费1620元,这是充满悲情的提醒。五花八门的乱收费该彻底清理了,水分过多的不规范收费也该挤一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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