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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石川:救灾款拨给下属房企意欲何为

(2011-05-30 13:55:27)
标签:

杂谈

王石川:救灾款拨给下属房企意欲何为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30日03:50  京华时报

  允许房地产公司在河道上搞开发,又是将专款专用的重建款划拨给房地产公司,三台县相关部门意欲何为,为何如此胆大妄为?相关官员的做法,让我们看到了权力的土围子化。

  据焦点访谈报道,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违规将国家下拨的9000万灾后重建款,拨给政府所属企业宏达公司,增加其注册资本金,而该公司又将其中8000万拨给下属房地产开发企业。据悉,宏达公司去年利润1个亿,作为主营业务的房地产一年利润也有几千万。

  国家投巨资建堤防,是为了防治水害,而在河道上搞房地产开发,无疑拿当地老百姓的生命开玩笑,置公共安全于沟壑之中;国家下拨灾后重建款,是体恤民情、纾解民难,重建当地老百姓的美好生活,而挪用重建款,不仅黯淡了民众对未来的美好预期,更直接延宕了老百姓恢复安稳日子的进度。

  无论在河道上搞房地产开发,还是挪用灾后重建款,都是违规甚至是违法之举。《防洪法》第二十二条明文规定,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则规定,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滩地。至于灾后重建款必须专款专用,更是众所周知,这是一条谁也不能触碰的高压线。国务院公布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明确规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专项用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四川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基金)管理办法》也规定,坚决杜绝侵占、截留、挪用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或物资。

  遗憾的是,这些法律法规仿佛被三台县相关官员视作无物,他们不是不知道法律法规,而是根本就不当回事。比如,建在防洪堤内的建筑,居然没有取得任何相关手续,就一路狂奔,拔地而起;重建款被划拨给房地产公司的相关通知上,居然有三台县县长赵飚和常务副县长冯中兵签署同意的意见。

  又是允许房地产公司在河道上搞开发,又是将专款专用的重建款划拨给房地产公司,三台县相关部门意欲何为,为何如此胆大妄为?

  “手里没把米,叫鸡都不来”。三台县政府部门为相关房地产公司大开绿灯,并将万千宠爱归集于其一身,当然不是无缘无故。一方面,该房地产公司的“幕后老板”就是三台县政府部门,另一方面受到政策荫庇和资金眷顾的该公司,大发横财,一年利润高达数千万元。由是观之,这个房地产公司就是权力滥用之下而生成的怪胎。那么,就需追问,这些违法经营的巨额收益,都归于何处,有多少政府部门进行了权力分红,收益是否成为官员的提款机?

  剖开这些乱象,令人担忧的是,相关官员的做法,让我们看到了权力的土围子化。正如有识之士所称,当“利益”用“权力”筑起土围子,就会枪打不入、炮打不烂,“条例”攻不进、“法规”冲不上。三台县的相关做法不正是这样吗?无论默许河道上搞房地产开发,还是擅自挪用重建款,都不是个人行为,是集体行动,有主要领导直接参与。

  最新消息显示,针对媒体所报道的问题,三台县委、县政府连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只是第一步,问责更要提上日程。

  本报特约评论员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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