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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意识在葳蕤生长

(2010-07-20 06:19:40)
标签:

杂谈

公民意识在葳蕤生长
 
 
日期:[2010年7月20日]  版次:[DA02]  版名:[东莞读本 广场]  稿源:[南方都市报]  

    时事的家长里短

    尽“莞”谈

    近日,把两则新闻对照阅读,别有滋味,感慨良多。一则是,东莞警方开展“创平安、迎亚运”扫黄行动,其中一组卖淫女赤脚游街的照片在网上传播,从照片看,两名涉嫌卖淫的女子,不但赤脚,且戴着手铐,背后还被幼绳牵着,像是在指认现场。另一则是,东莞富豪刘伯权路遇两抢匪抢夺路人挎包,他出动“海陆空”私人装备:保时捷轿车追击、直升机赶贼、汽艇围堵,经过3个多小时“博弈”,终于与警方合力抓获了抢匪。

    不出所料,这两则颇具隐喻意味的新闻,迅速成为网友热议的焦点,搅动出舆论漩涡。警察扫黄,仿佛正义在握,占据了道德制高点,民间力挺的声音一向旺盛。然而,当涉嫌卖淫女赤脚游街的照片在互联网上流布时,道德的天平一下子发生了倾斜,大多数网友众口一词地谴责这种剥夺公民尊严的行为,警察由正义的化身跌落为没有道德感和法律意识的莽夫。涉嫌卖淫女成为被同情的对象,人们从她们落寞而无奈的肢体语言中读出了辛酸、读出了被侮辱与被损害。

    无疑,警察无权剥夺公民尊严。哪怕指认现场,也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哪怕她们涉嫌违法,也不能像牵狗一样地羞辱她们。是的,“羞辱成员无助于社会建立道德感”,它不仅无法使涉嫌卖淫女心悦诚服,也无法赢取围观者的掌声和道义支持。可以说,让涉嫌卖淫女赤脚游街,是一处人为的败笔,是权力对权利的蔑视与践踏。在这起游街风波中,让人聊可欣慰的一点即是网友的反应,当网友愤怒的言论子弹射向这不义之举时,我们分明感觉到,公民意识在潜滋暗长。

    若干年前,卖淫女是没有尊严的,当她们被游街示众时,不会得到同情,只会得到辱骂,那些窥伺者内心升腾的是快感,是狎昵的叫好声,是对警察谄媚地竖起大拇指。如今,当越来越多的人体味到法治真谛,当公民意识在成长,他们读懂了何谓尊严。

    无独有偶,富豪刘伯权的英勇救人,诠释的同样是一个公民的高贵。那一刻,他不是富豪,他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勇士,是该出手时就出手的义士,是葆有社会责任的公民。都说富豪为富不仁,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像刘伯权一样的富豪公民。只是在富豪已被符号化的现实语境中,他们往往被污名化。李嘉诚认为,真正的“富贵”,是作为社会的一分子,能用你的金钱,让这个社会更好、更进步、更多的人受到关怀。显然,这样的既富且贵,才是真正的富贵。

    当然,也有人认为刘伯权是作秀、是炫富。哪怕果真如是,这样的作秀和炫富又有何不可?“富而不忘社会责任”,这样的人应该多多益善。一个富豪,不苟且、不乡愿,面对不义敢冲冠一怒,更敢倾力出击,起码在这一刻,体现了一种高贵的精神。

    马丁·路德·金有句名言:“历史将会记录在这个社会转型期,最大的悲剧不是坏人的嚣张,而是好人的过度沉默。”是的,不管一个人是不是富豪,只要他品质高洁,他具备公民精神,他在污浊面前不沉默、不随波,就是令人钦佩的。而这样的公民越受到追随,这个社会就会越有未来。令人心有暖意的是,我们看到,确实有不少人对刘伯权表达了敬意,而刘伯权本人也荣获了“见义勇为”称号。

    著名学者李慎之先生曾说过:“千差别,万差别,缺乏公民意识,是中国和先进国家最大的差距。”今天,我们可以说,公民精神正在当代中国葳蕤生长。

    □ 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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