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万管理费再现公共资金管理之弊
(2009-06-19 08:5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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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2000万管理费再现公共资金管理之弊
王石川
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16日公布了2008年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情况。有细心读者从公开数据中发现,一个编制为72人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每年从增值收益中扣除的管理费超过2000万,而管理费用列支的则是公积金中心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等,保守估计人均超过27万/年。(6月18日《京华时报》)
http://news.sina.com.cn/c/2009-06-18/032415806939s.shtml
公积金管理中心员工人均年薪高达27万,在贫富悬殊日益揪动人心的现实语境中,不啻为一道醒目的断裂符号。尽管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辩解,公积金管理中心工资参照公务员标准由市政府统发工资,月薪不超过4000元,但这番言辞既牵强又苍白,因为其回避了问题实质,即如果不是用于畸高的年薪,那么这2000万究竟是如何被分割的?
诚然,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顾名思义,是指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日常运营费用,比如机器维护费、光纤铺设费用等。这些费用应该说是需要的,但绝不会是天文数字。但按照该中心人士的逻辑,以人均月薪4000元计,27人的总年薪不过一百余万,那么,剩余的1800多万难道全都用于机器维持、光纤铺设?忽悠谁呢!拿这样笨拙而又不能自圆其说的辩解应对舆论质疑,真是欺人太甚,侮辱公众的智商。
然而当我们将目光拉远,便可以发现无论是“人均年薪27万”还是天文数字般的2000万管理费,都堪称一种惯例,不过是一个残酷事实的缩影而已。且看今年3月2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一组数据:2008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的业务支出为283.46亿元,同比增加78.48亿元,增幅为38.29%。这一数据不能不让人感到怪异和惊讶,试问,这些所谓的业务支出都跑到哪里去了?公积金管理中心官员和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占有多大比例?
曾有论者称,这283.46亿元的“业务支出”,未必都是用作工资、福利了,但里面有没有什么别的猫腻,住房建设部有责任公布一个详细的财务报告。否则,老百姓这么一大笔钱不明不白的被花掉了,很难不在心里打鼓。斯哉诚矣!按照住建部公布的数据,2008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为170.10亿元,实际计算一下收益率,只有可怜的1.4%,这个增加率已经远远低于同期银行的存款利率和国债的收益率。如此一来,再折合通胀造成的折损,老百姓辛辛苦苦缴纳的公积金不仅没有增值,反而在缩水,这是一个让人多么沉重的事实。
诺奖得主弗里德曼曾精辟地论述过花钱的四种模式:“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最为经济;花自己的钱给别人办事,最有效率;花别人的钱为自己办事,最为浪费;花别人的钱为别人办事,最不负责任。”如今看来,“花别人的钱为自己办事,最为浪费;花别人的钱为别人办事,最不负责任”的确是洞悉人性本能和体制弱点的至理名言。公积金姓公,是公民交付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的公共资金,善待它,安全让其增益,是其基本伦理,而不能把其当作唐僧肉,恣意蚕食,甚至鲸吞。遗憾的是,不独公积金,其他公共资金,同样存在类似怪象,比如,2007年的交强险年度经营报告显示,实际赔款为44亿元,经营成本却高达141亿元,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用29亿元。经营成本竟然比赔款还高,真是咄咄怪事!再举一例。根据5月5日社保基金公布的2008年年报,社保基金净亏损高达400亿元,但是,其管理人员报酬却由2007年的6.2亿元升至8.6亿元,增幅高达四成,这又是一幕让人窒息的怪象。
面对高达2000万的广州公积金管理成本,公众表达了足够的警觉和不满,但又能如何?既然弗氏已经有过提醒,那么,我们当务之急最需要做到的就是,我们的钱不能由那些管理部门做主,如果确乎需要由相关部门代为管理,那么我们也要有平台有机会加以监督。公开透明是最好的监督方式,相关管理部门最明智的回应方式应该是巨细靡遗地公开所有的管理支出,公众有知情权,他们有权利知道这些钱到底是不是花在员工的工资和福利上,有理由知道账面的明晰,知道款项的来龙去脉以及具体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