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人大代表多一些“七个亿到底值不值”的质疑
(2008-09-26 23: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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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人大代表多一些“七个亿到底值不值”的质疑
王石川
"一家伙去了七个亿,到底值不值?!"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4日审议广州BRT方案,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该项目七亿多的造价提出质疑。对此,广州市建委副主任陆原表示,将秉着对纳税人负责的态度对项目进行严格监管。(9月25日《新快报》)
人大代表高调问政的一幕再现,且将镜头拉回现场:
"花钱太多!"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曾元烽直指BRT七个亿的投入花钱太多:"就二十多公里,路基也没动,怎么得花七个亿?""这个计算水分很大!"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陈锦德也在追问:"这里一投就是七个亿,市民和人大代表都有权知道这七个亿怎么花!"
如此问政让人备感酣畅淋漓,人大代表貌似咄咄逼人,不留情面,实则赤子之心,恪尽职守。事实再次证明,人大代表只要摈弃温吞之气,振作精神,用好权力,就能不辱使命。一个细节是,面对质疑,广州市建委副主任陆原表示,广州的BRT项目将从规划、建设到后期管理都进行严格监督。
仅仅严格监督还不够,当务之急是向人大解释清楚为何要花七亿多?这七个亿到底怎么花?事实上,人大监督公共财政是法律赋予的神圣职权,在西方一些国家也是这样。据学者周天勇称:欧美国家的经验是,政府必须提前6-9个月把预算报告提交给议会,议会下面会设立一个预算委员会,专门审议钱怎么花的、应该怎么花。因为花钱的问题,委员会会进行辩论,而且辩论往往会占去60%左右的开会时间。
由是观之,发生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分组讨论会上的一幕,尽管有些激烈,但也尚算不上有火药味,尚缺乏足够的辩论时间,究其原因,是因为这七个亿语焉不详,不够精细,因其大而化之,使得人大代表缺乏"攻讦"的靶子,只好从整体上质疑"七个亿到底值不值?"事实上,严格的预算应该条分缕析,应详细、详细、再详细,并且要让外行人看懂,内行人看清,而不是简单地抛出一个方案。
报道中还有一个细节耐人寻味。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陈锦德称,七个亿拿来解决医保和教育问题能办多少事啊!改用其他方式来解决交通问题行不行?或者投三个亿行不行?广州对240万农民的医保才投3000多万元。这番比照看起来扯得有点远,比较得有点不伦不类,实际上正体现了公共财政的本质,在当前,公共财政到底重点投放哪里?孰先孰后,轻重缓急,都要应该科学预算。用最少的钱获得最好的公共服务,这是公共财政的终极追求。如果把珍贵的公共财政耗用了不该用的地方,或者不那么紧急需要的地方,显然就背离了公共财政的基本伦理。为此,政府部门在预算时,要民主、透明和科学,应征求公共意见,要体现公共意志,而不是由少数人决断。因此而言,陈锦德的质疑正是人大代表监督公共财政的一个切口。
早在1998年,我国即提出由"建设型财政"转向为"公共财政",这一提法释放浓浓深意,此后,关于公共财政的改革一直没有间断,但从效果看,一直无法实现真正的转身。原因是多方面的,人大无法真正监管是其中一个方面。比如,一些时候,人大无法真正具有对预算编制的知情权。根据《预算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本级预算草案的主要内容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决定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的工作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遗憾的是,许多时候,这一条款在执行中异化了,或者流于形式了。与此同时,一些人大代表因为相关知识的匮乏,也无法监督政府花钱。
近年来,一些地方已经进行制度性变革,强化了人大对公共财政的审查和监督。去年3月,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以法律的形式赋予省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预算执行、审查和批准预算调整方案及省级决算的职责。法律建设和制度设计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要力避监督空心化,人大对政府预算的监督"程序合法,实质虚置"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就需要健全问责制。
全国人大常委辜胜阻曾建议,建立一套完整的预算报告、审查、听证、审计、问责和处罚制度,在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各环节之间形成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相互制约、公开透明的权力制衡机制,构建人大、政府审计部门、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层次的预算监督体系。在制度成熟的同时,如果每个人大代表都像广州市那几名人大代表一样积极问责,政府部门势必不敢乱花钱,公共财政回归本义不是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