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套医改方案见证了有关部门的窘态
王石川
3月31日,随着一纸协议书送达北京师范大学相关课题组,中国医改最新一套方案,即第7套方案又挤进了原本6名“选手”竞逐的跑道中。据悉,本套方案将于5月20日前出台,而前6套方案则原定于本月下旬提交。(4月16日《中国经营报》)
就在6套新医改方案已经成为坊间关注的沸点时,第7套医改方案的横空出世确乎蹊跷;就在6套新医改方案即将于本月底汇总上交的紧要关口,第7套医改方案“在争分夺秒地赶制”也确乎令人疑窦丛生。诚如专家所言:“第7套方案的突然出现,其背景耐人寻味。”究竟是什么背景让有关部门心急火燎呢?原因很简单,“前6家独立机构中,世界卫生组织、世界银行和麦肯锡的具体思路尚在形成中,目前还不明朗。另外3家思路似乎相近,这有些不寻常。所以,在医改方案交卷前夕,有关部门紧急增加第7家独立机构,是想‘稀释’过于‘扎堆’的医改思路。”
原来如此!6家机构制定医改方案,3家还没成形,成形的3家又大同小异,这当然让人急了。北京师范大学临危受命、扮演救火队员的担当令人感佩,“有关部门”快马加鞭、紧急部署的应变反应也值得首肯,但是“有关部门”手忙脚乱的窘态不免让人哑然失笑——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由此联系到6套新医改方案被坊间热议时,就有不少论者建议,,“期待6套医改方案及时公之于众”,“公众对六套医改方案应有知情权”,“应将重制医改的难点与艰辛公告天下”……遗憾的是,公众的呼声并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注意。不妨作一个假设,如果有关部门当初把新方案公之于众,势必有利于新方案的完善;再进一步说,如果当初有关部门能够再视野开阔些,选择面再宽泛些,也许就会避免出现医改方案扎堆的尴尬了。
开门立法、阳光立法,这是近年来坊间屡屡关注的话题,相较于部门立法和暗箱式立法,开门立法的好处显而易见,即可察纳民意,保持法律的公平,亦有利于减少立法腐败。其实,与制定法律相比,事涉全民性的国家级方案也需要开门和阳光。以医改方案为例,这一方案与每个国人息息相关,方案是否公正、是否公平、是否完善将直接影响到国人的福祉。这就需要制定方案时不能率尔操觚,要尽可能地集思广益,要大范围内深入讨论,要从尽可能不同的方案中选择最优方案。有关部门当初委托6个平行机构制定医改方案,其良苦用心值得体味,然而3家机构拿出的3家机构竟然几乎雷同,这不能不让让人感到悲哀,当初的选择面是不是失之于狭窄?或者说,委托的机构不约而同选择同一类型方案,究竟是该方案最可行还是因为其他什么原因,比如,北京大学李玲教授曾于2006年为中央政治局进行医改讲座,有专家猜测,“政府主导派”的意见将可能在医改中获得较多支持。因此,这使得这些机构变得聪明、投其所好了。如此揣怀上峰,令人莞尔。
其实,第7套医改方案的思路“卑之无甚高论”,比如“购买医疗服务”、“引进市场化”等等。在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李连达就表示,医改的发展方向应该是是国立、公立医院保持公益性,费用由国家承担,而私立医院可以推向市场商业化。可见,如果当初有关部门足够集思广益的话,何劳北京师范大学制定第7套方案呢?更耐人寻味的是,“市场化之争”在以往的争论中早有涉及,“市场化非医改方向”也早已被有关部门否定,因此已有专家表示,“第七套方案的思路推行起来会有很大难度”。既然如此,市场化痕迹明显的第7套方案为何被委托制定呢?难道仅仅为了表示有别于“政府主导派”的方案?
不管怎么说,第7套医改方案见证了有关部门手忙脚乱的窘态,照出了有关部门的尴尬,它倒逼公示新医改方案的必要性,也倒逼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时要考虑得更为周全。因此,其他部门制定政策时不妨把第7套医改方案当作一面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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