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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电脑看到一则新闻,就是春节禁播不良低俗性用品广告,忽然发现其实领导早就发现电视上有此类广告出现,可以设想---就是春节禁播,过了春节再播。---早就发现就是需要等到春节,造一个攻坚形势,体现领导之英明。---建立值班制度,举报制度,投诉制度,也就是说过去没有这样的制度。---过去可以不追究的所谓责任。
打开电视,迎面而来的是一股,药品的味道,方便面的味道,酒的味道,化妆品的味道,夜深之后耐心的等到的却是,假手表,假钻石,假保健品,假医院,假壮阳药,以及假生殖器,等等。我透过电视看到的却是,电视台领导发放的奖金,给领导奉送的购物卡和贵重的礼品,陪同酒席上的推杯换盏,以致让这些此类广告的泛滥。随着“黑大褂的医院”,“假圣人的教育”,这不传播精神食粮的媒体也不打自招的,赚钱的敲门和暂时的所谓“休整”----禁播,停播。
广电总局:春节禁播不良低俗性用品广告
2008-01-30 10:16:43 来源: 中新网(北京) 网友评论 34 条 进入论坛
中新网1月30日电据国家广电总局网站消息,日前,国家广电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广播台、电视台和转播、传输机构,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净化声屏,维护广告播放秩序,为人民群众欢欢喜喜过春节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通知》要求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在节日期间必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广告播放的各项规定。坚决禁止播放虚假违法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内容不良、低俗的性药品、性保健品广告;坚决禁止播放违规挂角广告和在影视剧中违规插播广告;坚决禁止超时播放广告。《通知》还重申各地转播、传输机构坚决禁止在转播过程中插播任何形式的广告。
《通知》强调各级播出机构和管理部门要实施好“专人值班制度”和“投诉举报制度”,确保节日期间有专人值守,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广播电视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对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播出、转播和传输机构,要依法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社会公开曝光等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撤销其相关许可,并追究违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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