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女教师拦高铁没错,错的却是高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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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安徽女教师拦高铁没错,错的却是高铁的说法,其理由是这样的。
首先该次列车晚点,乘客购买车票即和运输企业订立运输合同,运输企业有义务安全正点的完成运输行为,列车晚点,是铁路部门已经违约。铁路擅自更改停车时间和发车时间,不管什么原因,从合同的角度说,作为乘客,都有理由要求运输企业要变更合同要件时告知对方当事人,也就是说,铁路部门没有和乘客协商一致?铁路单方面更改时间,已经是违约行为了。
另一个说法是,三口之家的两个人已经过了检票口,说明是可以上车的,动作稍微慢一些的另一人,也应该给予放行。女乘客上车后,发现没带行李和身份证,这这些东西都在后面的丈夫身上,而丈夫又被拦在了检票口,没有跟上来,她到达目的地下车后没地方住宿,就得在露天地等待丈夫到来,她跟列车员说明情况,要求列车员给予帮助,列车员本应该给检票口的检票员打电话,通知放行她的丈夫,问题就解决了,从后来的时间上看,应该有充足的上车时间,而列车员置之不理,态度冷漠,需要反思。这给人一个现象,列车可以随便晚点,而乘客却不能有一点违约行为,这是一种不平等。
不管怎么说,既然发车的时间到了,女乘客有千条万条理由,都不应该站在车门口干预关车门。或者走进车里,或者下车,为了整个列车的正常运行,舍弃自己的利益,为整列车的顾客着想,才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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