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严歌苓又出新书了。这不是什么新闻,作为中国最稳定的多产作家,每年一部作品是必须的,至少一部。新鲜的是,她的书越写越薄,长篇短写,不再厚重如历史,连书名都愈发简洁了,从四个字缩减至两个字。从前的是《少女小渔》、《小姨多鹤》、《老师好美》以及《陆犯焉识》,现在是《霜降》、《床畔》,还有最近的《舞男》——注意到没有,名字一个比一个暧昧,也不知是作者的写作主张,还是出版商的商业追求,总之是更吸睛了。
甚至连书中的爱情观都变了。这可是新闻!
比如《舞男》,相信很多人立刻会联想到电影《魔力麦克》,查宁·塔图姆那令迷妹们一边喷鼻血一边舔屏的热辣舞姿和性感身材。严歌苓的这个“舞男”可不是夜店表演的舞男,而是在五星级场所教人跳舞的舞师,教的是国标舞,教的是大妈们。她们背后都叫他“东东”,是东西的发嗲的叫法,“小东东”、“坏东东”、“不知是什么东东”——那是唐僧肉,恨不得一口吃了,又怕化了,还没过足嘴瘾呢。
其中,最年轻的也有四十四五岁了,叫张蓓蓓。这名字嗲吧?可人家美国留学十年,房产国内国外十来处,自已养活自己,养得还很华贵——女人靠自己致富,残了一半。在她看来,三十一岁、来自杨树浦工人新村弄堂里的杨东,简直老实得可爱。爱不释手,那是一定要拿下的。
毕竟,舞场上跳得再好的女人也是靠男人带,男人的两只手在她身上轻轻钩一下,推一下,整部引擎都给操纵了。手指头在头顶轻轻一绕,女人就在下面转个圈,方向盘比BMW还灵光。对于张蓓蓓而言,舞场和床上,杨东都是支配者,一个小动作就能让她滴溜溜转,让她晕眩。
能把自己的爱好当工作是最幸运的人。杨东就是这样的幸运儿,16岁开始,华尔兹来,探戈去,一路飘飘然。如今突然成了女富豪的男人,没有工作,只有爱好,他的作用不在舞场,而在床上,他必须有更积极更卖力表现。然而当蓓蓓用三千一顶的棒球帽,八千一瓶的红酒以及五十万一块的伯爵表收买并套牢他,他突然就感到亚力山大,成了个力不从心的老男人,而她还是正当年的新娘。他怕自己的“活儿”干得不够好,对不起她在他身上的投资回报。
自从进入“新天地”被她娇屋藏金后,本来他就什么都做不了,只能给她做男人,现在连男人都做不了,那他还有什么用?
关键是,跟了这个有头有脸的女人,他总得有个好身份吧,要不然怎么带出去见她那些讲洋文的朋友?她要他做她的财务助理,要他上电脑课......除了跳舞,他没有一样学得会。于是,他只能逃。
这个张蓓蓓也是,外强中干,在上海开了一家律所,率领几十号律师,打的都是国际官司,可是遇到情感纠纷,却束手无策。男女之事,就像跳舞一样,一进一退,一迎一送,身段与动作都“翩然”,才能似水交融。而张律师的姿态、待人接物、举手投足,过分地实打实,大不了用钱砸。她每个动作都有用,都奏效,可是女人之所以女人,就在于那些没用的动作:下巴偏一偏,肩膀斜一斜,牙齿和嘴唇,眉梢和眼角,男人净爱那些没用的小动作,当鱼或鸟来观赏,当天书哑语,越读不懂越喜爱。
比如来上海舞厅打工的22岁四川妹子丰小勉,小动作就真多,道地的女孩子小动作。动不动就脖子拧一下,用手在杨东大腿上抓一下,说话又嗲又亲。这一连串的小动作把他出逃的慌乱和愧疚都抚平了,甚至为之神魂颠倒。
最重要的是,才三个月零八天,他们的男女行为就有了结果。这证明丰小勉真的年轻啊,春天耕翻的土地,肥沃得油渍渍的,随便撒把种子都能活——怎么样?他的种子好不好?他的播撒能力如何?他够男人吧?从头到脚,每一根汗毛都分泌着雄性。
从此,他要拿她来滋养自己,滋养他的男性生命,那个在蓓蓓那里受挫的男人,在小勉这里养回来。他舍不得吃舍不得喝,可是看着自己的女人自己的孩子解馋地吃,他有一种满足感。他不爱她,他知道小勉也不爱他,可是没关系,孩子能把多少不爱的男女系在一起。
为了孩子,他重操旧业,又回到了上海舞厅,并且与张蓓蓓久别重逢,两人又跳起了探戈。探戈跳好它可就不光是舞了,它是哲学,是兵法。一场男女角逐,敌进我退,敌困为扰,撤退中藏着进攻,弓和箭可张可驰,但随时射发。
不过,男女之间的这支舞,两个人跳得再次也能凑合跳下去,一个带一个,一个迁就一个。可是三个人就跳不成了,各扯各的,怎么出手出脚都是绊子,要不了多久就会扯散,甚至扯倒一片人。丰小勉的加入,让所有舞步都乱了,演出一场穿越在豪奢的上流社会和无望的底层之间的三角爱恋。
因为爱从来不只是两个人的事!你想从社会、阶级、民族里光光剔出两个人的爱,从上下十八层的大上海光光摘出一个蓓蓓一个东东?几世纪前的莎士比亚就用罗密欧与朱丽叶宣判了你的幼稚。
咦,以前严歌苓可不是这么说的。在《幸福来敲门》中,她温馨提示:爱情是两个人的你情我愿,而婚姻是社会关系的总和。
为了证明她突变的爱情观,严歌苓以好莱坞的编剧手法,在现代舞场故事里,交叉倒写了一段旧上海的爱情——诗人爱上了舞女。人们都说诗人是为诗歌而生的,他这个诗人是为舞女而生的。女人生出孩子,也生出诗人,没有女人,拜伦怎么会疯魔?没有舞女,他这个诗人何必疯魔?他就喜欢舞女,一颦一笑一嗔一怒,她不光用脸蛋眉眼表达,她的脖子肩膀,手臂腰身,尤其那玉腿,全是横撇竖捺,全是词藻辙韵,全是美丽文章。
优美的纯粹的舞是这么回事儿:一半是人跳舞,一半是舞跳人。不让舞附体,你就没有舞魂。舞是张满风帆的风,而你是帆,没有风再好的帆也是一堆死布,生命和魂魄在哪里?诗人和舞女跳舞,他们互为风,互为帆,血液里走着音乐,肢体灌满节奏,知觉化成韵律,那种让舞来带动你的感觉,简直成仙了。那是诗人和舞女魂魄的lovemaking,一样销魂,不,更加销魂。
可惜在上海滩,女人归有钞票的男人,男人也归有钞票的女人。严歌苓的《舞男》,在洞烛世间幽微而不可捉摸的人性中,延续了其小说一贯的传奇性,五光十色,相当好看,犹如一场热烈娴熟的华尔兹或探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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