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也许每一个男子的生命里都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且慢,不要说得像张爱玲的那支玲珑妙笔般流利顺口,把节烈两字分开来讲。女人如花,不是每一朵都是玫瑰。至于玫瑰的颜色,红玫瑰与白玫瑰也不是天生的,而是嫁接的。
因为初恋,每个男子都把他生命中遇到的女人,至少两个,称为玫瑰。然而,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事实上,还没等到男人有始有终,有条有理,玫瑰自己就渐变了颜色。
起初,红玫瑰在别人家的园子里热烈绽放,娇艳欲滴,偶然走近的客官看花了眼,手痒难忍,却又忌惮花下有刺而欲半途缩手,但觉香艳刺激。他喜欢的是热一点的女人,放浪一点的,娶不得的女人——别人的太太,至少没有危险。花红叶绿,是她的本色,也是她的特色。她穿一件曳地长袍,是最新辣的潮湿的绿色,沾着什么就染绿了。衣服有点小,挤衣欲裂,露出里面深粉红的衬裙,那过分刺眼的色调是使人看久了要患色盲症的。
男人美不得,因为花样美男最禁不起女人的惯,可是美丽的女人,自己就把自己惯怀了,惯得像个孩子,一向要什么有什么,而且,还喜欢犯忌,故意破坏——婴孩的头脑与成熟的妇人的美是最具诱惑性的联合,足以彻底征服花前月下的男人。
红玫瑰在后花园里寂寞地盛放,久而久之,心荒凉下来,成了一座空房子,有房出租。她的心是一座带电梯的公寓,为了等待某个人的到来七上八下,而他想要的是一栋独立别墅。等她照他的设计拆了重建,还没等到他题笔“心居落成志喜”,他又觉得别墅太浪费,是感情的奢侈。他的理想是既能拎包入住,又可净身出户,至少不要拖家带口。他急急地退租,逃离似的。她只好卖房,要么投资别的,要么投奔别处。
此时,羞答答的白玫瑰在他身边静悄悄地开,一直开着,白得无色无味,让人熟视无睹,或者盲目地看,也是茫然。经人介绍,他才在别人家的客厅里见到她。她立在玻璃门边,即使穿着灰地橙红的条子绸衫,给人的第一印象还是笼统的白,茫白。她的脸生得宽柔秀丽,可是,还是单只觉得白。她的白把她和周围的恶劣的东西都隔开了,像医院的白屏风,同时也与世隔绝了——她很少说话,连头都很少抬起来,走路总是走在最后,好在,年轻的女孩子羞缩一点也还不讨厌。
可是婚后,他还是对她有许多不可告人的不满的地方。她不喜欢运动,连“最好的户内运动”也不喜欢,使他对她的身体都渐渐失去了兴趣。后来她连那一点少女美也失去了,并且对一切渐渐习惯了,就成了一个很乏味的妇人。
她爱他,不为别的,就因为在许多人之中指定了这一个男人是她的。所以,她惟他首是瞻,事事征求他的意见,连出个门要不要带伞都要问他——他就是她的天,是她的晴雨表。
结婚八年,她还是像什么事都没经过似的,空洞白净,永远如此。连待人接物都不会。就因为家里没有一个活泼大方的主妇,他应酬起来宁可多花两个钱,在外面请客,从来不把朋友往家里带。虽然她是美丽娴静的,是最合理想的朋友太太,可以作为男人们高谈阔论的背景,但他的朋友全都不喜欢她,因为她总把外人当体己,逢人便叫屈,表面为他的辛苦叫屈,实则为自己孤单叫屈——他在家里连话都不跟她说了,她只好开无线电听人作新闻报告,甚至搭上来家里的裁缝,不说话,只是任他拿一管尺子在自己身上比来比去,量身定做,捉襟见肘。
如果不是那天在公交车上不期然遇到她。从前的她,红玫瑰,涂着胭脂,是残红,更显憔悴。因为是中年女人,那艳丽便显得是俗艳。她离开了他,不过是往前闯,碰到什么就是什么——她碰到的无非是男人,另外一个男人,她成了另外一个人的太太。是啊,年纪轻,长得好看的时候,大约无论到社会上去做什么事,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后来,除了男人之外总还有别的......比如爱,比如满足,比如快乐。
她看起来很快乐。他看着她,心头的感觉是难堪的妒忌。她一句简单的问候:“你好么?”他的眼泪便滔滔地流下来。不对啊,在这一类的会晤里,如果必须有人哭泣,那应当是她。应当是她哭,由他来安慰她的。然而她也并不安慰他,只是沉默着,半晌,说:“你是这里下车吧?”
公交车顿时就成了她以前公寓里暗黄的穿堂,像一截火车,从异乡开到异乡。下了车,他也无处可去,有家不能回。家里静悄悄的,浴室里点着灯,从那半开的门里望进去,淡黄白的浴间像个狭长的立轴。灯下的她也是本色的淡黄白。当然历代的美女画从来没有采取过这样尴尬的题材——正在便秘的她提着裤子,弯着腰,正要站起身,头发从脸上直披下来,已经换了白地小花的睡衣,短衫搂得高高地,一半压在颔下,睡裤臃肿地堆在脚面上,中间露出长长一截白蚕似的身躯。他只觉得在家常中有一种污秽。
红玫瑰终将凄艳,白玫瑰一直惨淡。如果可以,女人花,应该是黄玫瑰,永远长不大,被人等待着,暗恋怜爱,要不然,就干脆做稀贵的蓝色玫瑰——即使是人工染色的,也是成精的妖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