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红楼梦》在许多地方电视台播完了吧!
批评之声,接踵而至。这在意料之中。一部古典名著,在中国人心中有特殊位置,许多人爱读,达到了痴迷的程度。这些红迷,可能对作品的熟悉达到了比专家还高的程度。并且还有一套一套的见解。这意味着,不要说鸡蛋里挑骨头,不要说吹毛求疵,大家都能发现许多重拍的毛病。
李少红可以说:这种情况,我有准备。畏惧批评,畏惧议论,畏惧板砖,李少红就不会接这个活。
《人民日报》发“谭旭东”的文章,批评李少红,居然是这样的逻辑:李少红不懂得如何重读古典。李少红要问,如何重读经典是你能教我的?谁给你居高临下批评别人读经典的权利的?你说要从审美体验出发,缘何我的体验就不是审美体验?任何重读经典,都带有个性化的理解,你怎么能剥夺我的个性阅读、个性阐释的权利?接着,谭旭东又说,李少红不懂艺术的“根本”。说“根本”,人人心目有一个“根本”,你说的“根本”是什么?你的“根本”就是艺术的“根本”!我的“根本”就不是“根本”?
再接着,谭旭东说李少红艺术素养不高。李少红的艺术素养问题,根本不是这里能讨论的问题,也是不需要讨论的问题。素养是化为境界的一种形而上的能力,看不见摸不着。看得见摸得着的是新版《红楼梦》,谭旭东需要多讨论一些新版《红楼梦》中的问题,可惜只拿着裸死说事。
那么,什么是新版《红楼梦》中的问题呢?谭旭东归结为,与恶俗化时髦潮流有关,裸死涉嫌情色。
新版《红楼梦》在细节处理上多处粗糙,在扮相上有重大选择失误,在指导表演上不够适度等等。但与情色无关,与故意恶俗无关。说李少红迎合情色、恶俗化潮流,歪曲经典,不能让人认同。
这样批评李少红,怎么能让李少红心服口服啊!这位撰文的批评家,理论水平也够高的。应该怎么重读经典,是你规定的吗?你的循循善诱在哪里?仅就脱衣服死而言,裸死不美,主要是违反了民俗约定,大忤普遍的民族心理和价值观,存在着对林黛玉的极大亵渎,简直是一种冒犯。也根本不是什么情色镜头赚取眼球的问题。
加一句,《人民日报》发水平如此之低的文章,令人觉得也是要把严肃的批评变成闹剧了!这样的文章构不成对当前艺术偏向的批评和纠正。李少红可以说,看看这批评的水平,简直是骂街和人身攻击!就说那个标题吧。“新版《红楼梦》何必非让林黛玉脱衣服”。句末加上“不可”才符合文意。标题不是个病句吗?
用一篇病句标题和教训人姿态的文章批评李少红,李少红当然觉得是扣帽子,可以置之不理。
这是一篇可以泄愤的文章,但缺少“以理服人”的“理”。
李少红新版《红楼梦》的问题,是该怎样尊重中国人的审美心理的问题,如何尊重中国的审美传统的问题,怎样又继承又创新的问题。创新当然包含着个人理解,个性化解读,李少红当然有权利做自己的解读。问题是不能将自己的解读和美的民族心理、信念对立起来。裸死处理,不真又不美,才会犯众怒!
电视剧这种大众艺术形式,大众接受是一个主要问题。在(导演)个性理解与大众理解(接受)之间,存在着偏倚个性的一面,导演在审美上过度自信,使得艺术性理解与大众审美心理之间落差过大以致对立,才导致了批评如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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