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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曼菱文章:《红楼》傲骨辨——驳王蒙所谓“不奴隶,

(2009-10-15 20:48:36)
标签:

女奴

金钏

阶级兄弟

傲骨

晴雯

大观园

杂谈

分类: 红学
    本文转自《张曼菱评点红楼梦》一书。张曼菱是当代作家,几十年来追随其父潜心用功于红学。 

    翻开刚到的《文学自由谈》(2005年2期),瞥见一篇《红》评。
  王蒙先生这篇“《红楼梦》中的政治”不同于寻常流水文章,没有从书中拎出来的那种“顺”,更不是“掉书袋”式的浮。字字新颖寻味。
  看这样的文字,才知道什么是阅历、什么为“评资”。若不是亲身在中国的政治中翻过跟斗,谁能够说出这些剔筋出骨的见地?
  但其中提出了一句口号,套在《红楼梦》一干富有反抗性的女奴身上。读来刺目,这就是所谓:“不奴隶,毋宁死”。六个字,可杀人。
  古有“二桃杀三士”之说,而今以“不奴隶,毋宁死”总结《红楼》女奴队伍里的反抗者,直可杀死古人,噎死今人。读之如鲠在喉,不驳不畅。虽只六字,而通篇难书。
  原话是:奴才的描写里头也让人叹息万分,我们都知道一句很有名的话,叫做“不自由,毋宁死”。但是我在《红楼梦》里看到的却是“不奴隶,毋宁死”。因为他对奴才的最大的惩罚,就是把他赶回去,赶出去,让她嫂子来把她领走,配个小子打发出去。从阶级的观点上说,配个小子打发出去不很好吗?取得了自由的身分,是不是?和自己的阶级兄弟结为一体。就说金钏吧,王夫人并没有说金钏你应该自杀,你说是迫害致死吧,起码表面上看不像迫害致死。就说了一个赶回家去吧,她便自杀了。这就是一个“不奴隶,毋宁死”的典范。……司棋又是一个,……晴雯也是这样。晴雯也没说别的,轰出去。
  所以全部引出,因为它实在是让人目瞪口呆。我想众多读《红楼梦》的人都会和我一样,闻之如五雷轰顶。俨然如晴雯听到王夫人称她“狐狸精”。

但他说到强迫女奴配婚,用了“阶级兄弟”这样的词语,什么“和自己的阶级兄弟结为一体”的话,就不只是在“搞笑”了,而是立场模糊到可恨。真不知道是在讽刺女奴还是讽刺王夫人。总之,看不出人性的同情,看不出他认为女奴也有感情选择的自由权,看不出他对女奴人格的尊重。这些话是很冷酷无情的。
  所谓“自由”,在任何一个时代,对任何一个阶层和个人,都不是抽象的。如果当年的右派和知青为充饥偷几个土豆,我们不能说就是“不当贼,毋宁死”吧?
  女奴们不愿意嫁配给的小子,如果连这切身的压迫和不平都不能反抗,那还谈什么为自由而战?而她们反抗了,倒被说成是“奴隶性”。这个逻辑实在难以令人转弯。

谁都无可非议的屈原,代表中国优秀文化,已经成为当代世界名人,爱国诗人。一旦用这条逻辑来量比,那就是一个“不忠君,毋宁死”的人。也是封建性加奴性。因为他也是一个除了“当忠臣”,不知道世间还有什么事可做,不知道还有什么更高于此的人生价值。他不能创造一个新世界。他只能是传统价值的坚守者和铸造者。诸如“士可杀,不可侮”,诸如“以身殉国”等。而这种价值对我们而言则是铸成一个民族的灵魂内容之一。
  屈原为什么赴水?也是类于晴雯害怕被王夫人扯了出去,他怕被敌国的军队来灭亡楚国后,将他抓住受辱。
  晴雯、金钏不甘受辱,而毋宁死,是和屈原有着同样的耿直的生命与傲骨的。故曹雪芹在“芙蓉女儿诔”中所写:“直烈遭危,巾帼惨于羽野。高标见嫉,闺帏恨比长沙。”将晴雯比为“长沙”,即是受屈的名士贾谊。比为“羽野”,即是治水的大禹之父鲧。

曹雪芹本人就是一个傲骨嶙峋的人。他一生到了“举家食粥酒常赊”的地步,却仍然是“步兵白眼向人斜”。“羹调未羡青莲宠,苑召难忘立市羞”。曹公虽然没有饭吃了,但是御苑召他,他却不去。李白比之犹嫌格调低。
  将傲然、风流、清贫、自由融于一身。一梦唱尽末世曲。奇人奇文,塑造出特立独行的文化个性。《红楼梦》中,有若干女性都具有阳刚之气,丫环队伍中,英雄气概层出不穷。如晴雯、金钏、司棋、鸳鸯等等,俱是“士可杀不可侮”的类型。女奴们的抗击,亦是雪芹之傲骨所现。
  昔司马迁承受宫刑,以罪臣之身苟活于世,是自由更少了。但他把握着著书的思想飞腾的自由。可见,“自由”也不是那么单纯的某个样式的。自由的样式同它本身一样,也自由多样的,也是相对的,有此与彼之间的程度、层次的不同。
  那么,又为何要抹杀和否定晴雯们在大观园中所获得的一点儿短暂的相对的自由呢?那就是她们活下去的理由和快乐啊。
  还有,对不同的自由,人们须有选择的自由,这才能实现真的自由。譬如那种“配阶级兄弟”的自由,人家金钏晴雯不愿意,你强加于人,那叫“自由”吗?
  评论“自由“的人,首先应该有自由宽松的体谅人的胸襟,而不是以自己的自由价值观去强逼于人。自由的本质仍是“人性”。人性都被扭曲了,生命都被摧残了,还说什么自由?那金钏晴雯们等于是被王夫人杀了一遍,又被此评论再杀一遍。何其忍心也?故我不得不呼:刀下留人!或应是:刀下留魂!因为人是早已经去了。但香魂主芙蓉,代代传我女儿馨。
  当时代的一页翻过去,后面的人看我们,也是一副不自由状。不要以为自己就比晴雯司棋们强多少,那时候的人们也要嘲笑我们为些微小利益而举行的隆重抗争,并不比大观园内女奴们的抗争高尚多少吧。但我们要庄严地告诉他们:小的们,若没有前辈的点滴之争,哪有你们今天的大块自由?
  我还以为,向青年学生们介绍名著,要负责。所谓“不奴隶,毋宁死”这样的观点很不成熟,有损于名著的价值。青年学子首要接触的应该是正面的被历史验证的东西。此一家之言,拿到“红学”讨论的专家会上去放,比较合适。
  呈友人:
  晴雯受诬,岂能缄口?
  抱病扶笔,状如补裘。
  一文既成,双目如刺。
  泪下不已,辨为千古。
  昔吴宓教授在昆明街头看见有饭馆以“潇湘馆”命名,特令伙计找来老板,自己掏出钱来要他改名,说是“恐怕林妹妹不高兴”。爱《红》惜文化之心如此。今人何以如此荼毒?
  曼菱于病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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