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红学中的梦中得句

(2009-09-20 14:41:24)
标签:

江西诗派

十年灯

江湖夜雨

刘心武

    若干年前,刘心武先生天才般的宣称自己“梦中偶得佳句”——“江湖夜雨十年灯”,并堂而皇之的以此为题撰文见诸报端。后来别人指出他是剽窃宋人黄庭坚的名句(其实稍微有点古诗词常识的人都知道)时,刘心武先生不但毫无愧疚,而且还做了这样绝妙的狡辩:“我实在不记得何时读过他(指黄庭坚)的诗,因确系自己梦中所浮现,故不避‘梦窃’之嫌,仍抒自己的感怀”,好一个明火执仗的“梦窃”,用今天的话说,真堪称是别开生面的“梦窃门”事件!而刘先生大约因此“梦窃”成瘾,在这次“揭秘红楼梦”过程中,刘先生再次故伎重施,不过这次不是窃为己用,而是古道热肠的替康熙废太子胤礽去窃,被窃的对象也不再是宋人黄庭坚,而是唐人刘禹锡。且看刘先生是怎么说的: 
  现在我告诉你,这个胤礽,作为太子的时候,他有一副对联是备受他的皇父康熙表扬,而且他到处把它写出来送人。史书上只是没有具体记载,他也写了送给了曹寅而已,他在江宁南巡的时候送给别的官员的记录都记载在案,他没事就写自己这个名对,这是他很小的时候就对出的一个好对子,这个对子是什么呢?叫做‘楼中饮兴因明月,江上诗情为晚霞’。(刘心武.《百家讲坛》原文) 
  后来,当红学家、古诗词鉴赏学家蔡义江先生撰文指出,这句诗并非出自胤礽,而是出自唐人刘禹锡的《送蕲州李郎中赴任》时,刘先生在无法自圆其说的情况下,竟作出这样的解释来为自己解套:可能是当年太子还小,他的老师说了刘禹锡诗里的前半句,作为上联,让他对个下联,他当时并没有读过刘禹锡的这首诗,却敏捷地对出了下联,与刘禹锡的诗句不谋而合。这当然也就足以受到老师夸奖,康熙知道后当然也就非常高兴,一时传为了美谈。当时太子不但学对对子,也学书法,他一再地写这两句,因为书法好,经常写出来赏赐臣属,说这两句是他的"名对",也就不难理解了。没想到,这“太子名对”,后来又演化为《红楼梦》贾府里,与皇帝御笔金匾额相对应的一副银的对联(指荣国府荣禧堂前的对联:“座上珠玑昭日月,堂前黼黻焕烟霞”——汝佳注)。(《刘心武揭密红楼梦》第111页) 

    刘心武1996年在《新民晚报》《江湖夜雨十年灯》,说是有一次梦中得句啦!“江湖夜雨十年灯”,就那么一句,还“挺有诗味儿”的,醒来赶紧记下来,心下尽管得意,但“意识的深层”怕与古人暗合,查了资料,查来查去,最后认定古人没这么一句,于是“便只好坦然地将其”版权“归于自己”。说打算以后凑成四句。

  自从刘心武“梦诗”见报,即有人指其荒唐,黄庭坚的名句居然也敢抢,进行了指正。刘再出奇文,又将《江湖夜雨十年灯》登载到《为您服务报》上,并补充说:“我实在不记得何时读过他(指黄庭坚)的诗,因确系自己梦中所浮现,故不避‘梦窃’之嫌,仍抒自己的感怀。……黄氏的话,是以‘桃李春风一杯酒’与‘江湖夜雨十年灯’配对的,我却愿将‘江湖’一句作为上联,即下联于我,该是怎样的呢看来只能再等巧梦了!”

  这“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是宋代诗人黄山谷(庭坚)《寄黄几复》一诗中的名句,也是世间写朋友情谊最动心弦的两句。原诗为: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持家但有四立壁,治病不蕲三折肱;想见读书头已白,隔溪猿哭瘴溪藤。

  面对讥讽指责,刘要是坦然承认自己在这一小块的知识缺陷,旁人也就不好意思再穷追猛打了,偏偏作家还要为己着文申明,“确系梦中所浮现”云云。于是,和太白梦见“生花之笔”一样的“梦中得句”,原本也算是文史佳话,到了刘心武这,“‘黄’冠‘己’戴”,自然成了一桩流播甚广的笑谈。

  在阅读的过程中,把别人的佳句妙语和自己的构想混在一起是常有、也是可以理解的事,所以认为刘心武存心抄袭的人并不多。他闹出的真正笑话是:

  1、原诗【寄黄几复】是相当有名的作品,有一定文化基础的人一定知道;

  2、他把诗“抄”错了,平仄不合,所以他可能根本便不会诗;

  3、刘心武为这事而被弄得相当狼狈,他后来辩称是故意开个玩笑,但是,又有谁信?

  宋人王禹偁也有相似的经历,他的名作【春居杂兴】“两株桃杏映篱斜,妆点商山副使家。何事春风容不得?和莺吹折数枝花。”最后两句,他的儿子认为是抄袭杜甫“恰似春风相欺得,和莺吹折数枝花。”,请他改掉。王禹偁听后大为高兴,说我的诗竟好得能逼近杜甫!不但没有改掉,还写诗自夸:“本与乐天为后进,敢期子美是前身”。真怀疑他是真的以为是杜甫转生,还是在耍流氓……

  艺术不是无源之水,不能没有前人的基础,但是继承前人的成果不等于袭用,因为艺术讲求创新性。套用一句用俗了的名言:第一个用玫瑰比喻女人的人是天才,第二个是庸才,第三个则是蠢材。

  这让我想起宋代著名的江西诗派来,他们的领军人物恰是刘心武的“梦中得句”的作者:黄庭坚。江西诗派最出名的地方就是他们擅长把别人的东西拿过来,改动一下,然后冠上自己的名字。讲究无一字无出处,无一句无来历。

  江西诗派的诗歌创作大体渊源于王安石,钱钟书称王安石最好胜,“欲与古争强梁,占尽新词妙语”,所以“每遇他人佳句,必巧取豪夺,脱胎换骨,百计临摹,以为己有;或袭其句,或改其字,或反其意”。不过王安石对袭人字句最重要的发明是集句,自他以后,集句便成为一种风雅的抄书形式,而不被称为抄袭。凭心而论,集句清楚说明了文字的所有权,不是抄袭,而且集句本身很讲才学,是一门高深的创造学问。但是,没有立意的拼凑游戏,能有甚么佳作?

  王安石之后有黄庭坚,他说:“诗意无穷,而人才有限,以有限之才,追无穷之意,虽渊明、少陵,不得工也。不易其意而造其语,谓之换骨法。规摹其意而形容之,谓之夺胎法。”,又说“自作语最难,老杜作诗,退之作文,无一字无来处。盖后人读书少,故谓韩、杜自作此语耳。古之能为文章者,真能陶冶万物,虽取古人之陈言入于翰墨,如灵丹一粒,点铁成金也”。

  抄袭能抄出个理论,不得不佩服黄坚庭,不过把杜甫和韩愈也拉下水,未免有失厚道。打着“夺胎换骨,点铁成金”的旗号肆意掠夺前人的诗句,江西诗派常为世人所诟。王若虚曾这样批评黄氏:“鲁直论诗,有‘夺胎换骨’、‘点铁成金’之喻,世以为名言,以予观之,特剽窃之黠者耳。”(《滹南诗话》卷一)

  观刘心武梦中得句,初不知情,谓之无知。知情不谬,谓之无畏;知而后据为己有,可谓之无耻也。与江西诗派的“夺胎换骨”、“点铁成金”者不可同日而语,非“梦中得句”耳,乃“梦中掠句”也。


 

   陈大康教授关于黛玉家产问题的论述,早见于道光二十二年养余精舍刊本涂瀛的《红楼梦论赞》的附录《红楼梦问答》里。全文如下:  P
   或问:“凤姐之死黛玉,似乎利之,则何也?”曰:“不独凤姐利之,即老太太亦利之。何言乎利之也?林黛玉葬父来归,数百万家资尽归贾氏,凤姐领之。脱为贾氏妇,则凤姐应算还也;不为贾氏妇,而为他姓妇,则贾氏应算还也。而得不死之耶?然则黛玉之死,死于其才,亦死于其财。” 

   或问:“林黛玉数百万家资尽归贾氏,有明证欤?”曰:“有。当贾琏发急时,自恨何处再发二三百万银子财,一再字知之。夫再者,二之名也。不有一也,而何以再耶?” 

   或问:“林黛玉聪明绝世,何以如许家资而乃一无所知也?”曰:“此其所以为名贵也,此其所以为宝玉知心也。若好歹将数百万家资横据胸中,便全身烟火气矣,尚得为黛玉哉?然使在宝钗,必有以处此。” 

   我认为,陈大康关于黛玉家产问题的论述是从涂瀛的《红楼梦论赞》中抄袭而来的,并没有什么新意。 
如果说有什么不同,则在于:涂瀛的《红楼梦论赞》索得更深,家产成为了黛玉的一个死因。再一个不同:陈大康说黛玉有经济头脑,而涂瀛说黛玉不知道有这笔财产。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前一篇:观剧小记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