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应南戴河的朋友邀请,和吕启祥老师、黄安年老师、张书才老师同车去玩,我驾车。
京沈高速上,车很多。这是危险的。每到路上车多的地段,我都要赶快想法超过去,摆开危险。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我曾遇到过很多情况。一次,从玉溪回昆明,正走着,发现前面都是土豆,散落一地,因为是傍晚,所以给我刹车的距离很近。我慢慢刹车,以便摆动方向,低速从土豆堆的旁边驶过。土豆是从对面侧翻的大货车上洒落的,车轮上去碾压应该很滑,高速上方向容易失控,所以很危险。还有一次,从榆林往太原开,路上正高速行驶,前面一辆车上突然丢下一个铁皮罐头盒,为了躲闪,我的车头晃了两晃,车上的同伴说:别慌!我不慌,我是担心,铁皮罐头盒扎破轮胎,或因此跑偏,都是危险的。
因为有这些经验,所以,遇到车多的时候,我尽力躲开。
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路上的许多司机,素质很差,不按规矩走路,大货车占着超车道不让,大货车长时间并排走,有的小车低速行走,有的不保持车距,有的钻来钻去,这些,为高速公路增加了许多麻烦和危险。我所见到的:北方司机,更不讲文明。也就是说,在我国北方,这样情形更普遍。
从南戴河回来,是下午两点半。上了高速,才发现车多得恐怖,像是北京的高峰时期的三四环,车会走着走着停下来。我一下子将心提到了嗓子眼。我的小心没用,车祸还是发生了。当我发现前面的车停下来了,我紧急刹车,后面的一辆广本雅阁追了我的尾。
周三,取回了修复后的汽车。我的车伤得很轻,只是前后保险杠卸下喷漆。但追尾的车伤得很重。它的中脘、引擎盖、大灯都得换。司机说,连门也开不开了。
我没有埋怨肇事司机。
高速公路管理局是有责任的。比如,一个商场只能容纳三千人,可是一下子放进了六千人,发生踩踏事故,商场没有责任吗?
肇事司机当然有责任,他没有保持车距,他也应该紧急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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