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先从色彩开始
(2008-08-09 15: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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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色彩番茄鸡蛋盖浇饭时尚 |
看了奥运会开幕式,没什么多说的。喜欢的部分是“活字印刷”、“郑和下西洋”、“和平鸽回鸟巢”。不喜欢的是昆曲伊伊呀呀——好像咱中国男人都死绝了,弄出个相公来糊弄大家——奥运会需要阳刚之气,实在是不合时宜!居中的是弟子三千吟颂“学而时习之”、“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四海之内兼兄弟”(背什么内容听不大清楚,看的是德国一台转播,德语解说压过现场实况)。说“学而时习之”时,我看了儿子一眼,这家伙从五月中旬放假后就基本没摸过书本,答应给外婆画的肖像、给我画的风景也没着落了。至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倒觉得爱来不来——你萨克齐不来,奥运会不照样开?!还有“四海之内兼兄弟”,你把人家当兄弟(实际上有没有把人家当兄弟,只有自己明白),人家并没把你当兄弟。所以说儒家文化害死人。
三千弟子举着竹简、穿着长袍跌跌撞撞实在搞笑,但比起开幕式上中国运动员的服装还是高明。前两天就听儿子和侄女在嘁嘁议论出场服是“番茄鸡蛋盖浇饭”,还以为俩孩子恶搞。没想到真这样,只不过有的人番茄酱多给一点,有的人炒鸡蛋多给一点。这是本次奥运开幕式最大的败笔,中国国旗颜色是红色和黄色,红色是血液——代表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黄色代表炎黄子孙。你可以将其中三元色中的一个作为主题色,没必要将两个都放在一身,其结果可想而知。
喜欢德国队服装的颜色,浅灰加白、简单明了。其中有人种因素,灰色让金发的人穿上非常漂亮,黄皮肤的穿上可能会显得黯然失色。但不管怎么说,红配黄实在是赛狗屎。
曾注意到北京上海街头打扮,穿着高雅的很大程度不以款式取胜,而由色彩取胜。我曾写过一本西方城市文化的书,其中对城市色彩的描述今天写下来看看是不是有道理。
大都市有大都市着装风格。尽管西方城市着装风格不同,仔细琢磨还是有些共性。走出国门怎样才能“入乡随俗”、穿着符合浑然天成的大都市气派?记住以下法则。
1、保持经典(Classic)
所谓经典的服装,肯定是经多年千垂百练 、大浪淘沙的。款式虽不是当今流行、但肯定不落伍。经典的服装简洁、大方、不走极端;是优雅、品位、岁月不留痕。比如法国香奈尔,其1947年的款式现在穿来一样优雅。又如出入社交界必备小黑裙(little black),任何场合都是优雅的代名词。
经典的服装在色彩上往往是中性。如:黑、白、灰、驼色等。发黄的绿色、桃红、杏黄肯定不属于经典。刚到纽约,看到出国考察的女同胞喜欢穿橘黄、翠绿等颜色,这恐怕在中国的大城市都很难找到,更何况以时尚著称的纽约市。在一片中性色彩中,这样的着装真像一只色彩斑斓的蓝鸟(Blue Jay )。以我的经验,大都市生活除了个别场合(晚宴、鸡尾酒会)着装颜色可略为大胆,平时着装绝对不可哗众取宠,要保持“低调”(low profile)。低调的颜色让你看上去很有气质。
经典的服装用料肯定是高质量的。一般来说是天然纤维,如开思米、纯麻、纯棉、纯丝。但不一概而论,如在天然纤维中加莱卡使面料更为柔顺,颜色更富于变化。当然有的人造纤维如“的确良”给人感觉又硬、又不透气,这类面料做的服装绝对归不了高质量一类。
经典的服装是社会地位的象征,她使你看上去有品位,且是那种“老家底”(old money)的品位。
2、简约唯上(Minimalism)
时尚来去匆匆,惟有风格永存。简约风格是优雅的代名词。有些人好像并没注意到简约对人的气质如此关键,他们在身上“堆砌”不必要的修饰,这在英文被称为“过头(overdo)。衣服的太多色彩、戴多种首饰、搞得“珠光宝气”;一件衣服上许多修饰:荷叶边、蕾丝带、镶边、钉珠……这些都是“过头”。
美的东西恰到好处——少一点不行,多一点又过。这多少取舍正是品位高低的体现。对于那些不知道如何把握多少的人而言,一位设计师的名言值得记住:“太多的色彩和装饰比少了还要糟糕(Too much is worse than not enough.)”!
简约(Minimalism)可理解为简单(simple)、基本(fundamental)。她是毫不做作、抛却匠气、浑然天成的大都市形象。当你举旗不定的时候,请走简约路线吧。
3、精心搭配(Mixed & Match)
也许有人会问,高雅气质是不是需要很有钱?是不是一定穿名牌?答案既是肯定、也是否定的。穿着高雅基本由由两样东西决定:钱(money)和品位(taste)。有钱的人不一定都有品位,钱也不能买到品位。但有钱可以买到有品位的专业人士为你提供的服务及设计的产品。钱不多的人也可通过自己的品位——对于美的理解来弥补财力的不足。
名牌是质量象征,穿名牌意味着质量上乘,这是品位的一个因素。但事实上许多气质高雅、穿着有品的人并不一定穿名牌,她们知道需要什么,什么样潮流适合她们。她们根据经济实力选择能买的起的服装,经巧妙搭配穿出风格。
在社会里你会发现有这么一些人,似乎想让旁人清楚地意识到她们的穿着代表社会地位。她们浑身上下被名牌包裹:香奈尔套装、路易·威顿手袋等。她永远在追赶着时尚,要通过穿着向人表明她有实力付得起这些衣服。当然,社会中还有另一些人,她们有名牌意识,她们着装不是为了招摇、而是为了让自己高兴,也为让有同样审美观的人欣赏。这后一类人远比前一类人高明,因她们无须用名牌抬高自己的身价,她们本人就是“名牌”——这些人完全靠自己脱俗的气质吸引人。
年轻人可据潮流变换常换常新,着装是以数量取胜;上了岁数的宁可少买,但买的质量一定要好,在经济条件许可情况下买几件高质量的名牌服装,与非名牌衣服搭配一起,往往能收到意外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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