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产品是课程
(2014-06-07 09:01:38)分类: 问题探讨 |
学校的产品是课程[1]
学校教育是人类再生产的一种重要方式和手段,研究和认识学校教育活动提供的产品对于正确定位学校教育的任务和功能,明确学校办学的目标和方向,提高教育活动的水平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一、学校的产品不是学生也不是服务
产品应该有三个基本属性,一是凝结了人类劳动,是人类劳动的结晶;二是能够满足人的某种需要,具有有用性;三是作为一种劳动的成果,总要表现为一定的形态。
(一)学校的产品不是学生
从学校走出来的是学生,所以最容易想到的学校产品就是学生。但把学生作为学校的产品,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首先,学校不是加工场,教育也就不是工业生产,学生更不是被动等待加工的物件,他们有生命、有情感、有主观能动性。所以,尽管会不同程度地接受学校教育的影响,但走出学校的他们终究是自我塑造的结果。其次,学生并非孤立地存在于学校中接受改变,遗传基础、家庭教育、社会环境无不在学生身上留下深深的烙印。这样,学校既不能贪学生成就之天功为己有,又不必承担学生身上种种不如意之无限责任。
尽管口头上人们不再说学生是产品,在实践中却往往把他们当成学校的产品。比如,在教育活动中教育者对学生怀着“塑造”的心态,并辅以“加工”的方式。又比如,当下以升学率高低评价学校,以及“高价求购”优质生源、重奖优秀学生、炒作高考状元等诸多现象。
(二)学校的产品也不是服务
教育要为人的发展服务,因此另一种说法就是“教育的产品是服务”。但服务能够成为产品吗?这也值得怀疑。比如歌唱家的演唱给听众带来了愉悦的享受,他实现了对听众的服务,但服务本身不是他的产品,他的产品是他的声音。也就是说,服务只是功能,服务还需要一种中介产品来实现。
同样,“促进人的发展的服务”只是教育的一种功能,实现这种功能也需要一种“中介物”。这种“中介物”应该凝聚学校成员的劳动,并能满足人的发展这一需要。在学校,这样的产品就是课程。
二、学校课程作为产品的表现
从产品的角度,可以把学校课程看成学校组织成员共同创生的、对学校成员产生影响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活动。
(一)课程表现为凝聚学校成员劳动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活动
活动是人存在与发展的方式和基础,活动又总在一定的环境中发生。教育要发展和改变人,就必须首先创造出人的活动环境,并让人作为主体在环境中活动。教育环境和教育活动是实现教育功能所必需的“中介物”,它们是学校课程的外在形式。
环境是环绕在人周围的事物、景况(活动和交往方式)和经验,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情境。走进学校,花草树木、图画文字、他人的问好和微笑等是“我”周围的环境;教室里,空间、教学活动设施和手段、书本中的经验、师生的活动和经验也成了“我”的环境……这是一种弥漫在“我”周围的活的环境。凝结在教育环境中的人类劳动,是学校组织成员出于育人目的,对环境因素进行的计划、安排、加工和改造。
环境只是人的发展的外在条件,课程的效益来源于人与周围环境交往互动,并发现其中的关系和意义。在教育活动中凝结的人的劳动,具体表现为教育活动的参与者对活动的设计和安排,以及对其他参与者参与活动的组织和指引。
环境影响活动,活动本身既提供环境,又影响环境,教育环境和教育活动的互动性特征体现了学校课程是内容和方法、预设和生成的内在统一。
(二)学校组织成员是产品的生产和享有者
教育聚集了政府、专家、家长、学生等不同方面的目标期望和利益诉求,这些利益诉求不同程度地影响和改变着学校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活动。一方面,学校教育必须协调和反映各方面的利益诉求;另一方面,各种力量对教育的期望和利益诉求又终究通过学校教育来实现。协调、反映和实现各种利益诉求需要学校成员的创造性劳动,进一步说,学校组织成员才是学校课程真正的最终决定和执行者。
这里的组织成员主要指学校领导、教师、教育教学服务工作者和学生。作为具有能动性的人,一方面,学习组织成员通过自己的活动影响和改变学校的教育环境;另一方面,这些成员自身的行动和经验又不断成为影响他人的环境。强调学校组织成员的“产品生产者”角色,意味着学校领导、教师和教育教学服务工作者承担着学校课程建设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意味着要充分尊重学校组织成员的实践和经验。要改进学校教育,就必须加强学校“课程共同体”建设。
在教育环境中的教育交往活动,既影响他人又改变自己。也就是说,学校组织成员既是课程的提供者,又是课程的享有者。共同享有学校课程,意味着要在学校建设组织成员的“学习共同体”,组织成员都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教育理念。也因为可以同时享有学校课程,学校教育工作者不再有“春蚕到死丝方尽”中隐含的无奈,而是享有成长和进步的快乐。
(三)课程实践表现为对教育环境和教育活动的加工和创造
简单地说,课程的实践是学校组织成员根据对教育的认识和理解对学校教育环境和教育活动的加工和创造。一种途径是对进入学校的课程资源(比如进入学校的各种课程诉求、课程标准、教材等)进行理解、选择、改造和利用;另外一种途径是开发、利用其他相关资源,创造新的课程经验,设计、组织和引导新的教学活动。课程实践的目的在于使课程更加有效而丰富地促进组织成员的发展,这是一种在生产过程中形成产品“附加值”的劳动。在学校,课程实践有“校本化”和“师本化”两种加工处理层次。
提高学校和教师的课程实践水平,首先需要强化学校组织成员(这里主要指学校管理者和学校教师)“课程是我们的产品”的观念,增强自觉意识,提高参与积极性;其次需要不断辨析和澄清自己的教育哲学(笔者认为,这里的教育哲学就是对教育根本问题进行终极追问过程中形成的认识和见解),以更加清晰的教育哲学指导课程开发;再次是以“反思性实践”的方式,在开发学校课程过程中提高自己的课程加工和创造能力。
三、以学生发展评价学校课程
对学校课程评价的目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促进学校建设具有教育性、适切性、丰富性的教育环境,推动学校实施具有参与性、互动性、建构性的教育活动;二是提高组织成员开发利用课程资源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促进学生的发展变化是学校教育活动的根本目的,对学校课程的评价当然也必须以学生的发展变化作为重要依据。但与只看升学率的评价不同,这里的课程评价不仅要关注课程给学生发展变化带来的“增量”,同时要着力考查引起学生发展变化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