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之道:奥巴马的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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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Obama's Psychology By Robert J. Hedaya, M.D., D.F.A.P.A. on January 22, 2009 in Health Matters
译者:浩然
毫无疑问,我们共同见证了一段历史。 看上去这只是有关第一位黑人男子当选为世界上最有权利的总统的事件。但是,为什么是奥巴马,为什么不是科林鲍威尔? 是什么让他如此受到关注?他有什么可以让我们学习之处?我与我的同事莫里斯博士(一位资深的心理学家)曾就此做过讨论,这里是我们的一些看法:
首先,奥巴马能够把对立两方的立场统一起来,而没有走“非此即彼”的极端化路线,即中国人所说的“中庸之道”。什么是极端化?共和党对民主党,白色对黑色,富人对穷人,企业利益对劳动者利益。 现在看看他的内阁任命。为什么连许多保守派人士对他的组阁方式也感到很满意? 难道这只是政治上的权宜之计?他在就职前一天的晚上与麦凯恩共进晚餐,难道这仅仅因为他是一个政治上非常有手腕的人?如果是这样,那他为什么在胜选之后还要两次与麦凯恩会见?
让我们听听他在去年11月就金融危机问题所作的演讲吧。那时麦凯恩已经(因为金融危机)暂停了他的选战,显得非常被动。而奥巴马却保持了他的平静和理智。那时已经开始投票了,美国人由此本能地看到了奥巴马那双“稳定的手”。
同时把握对立的两种观点,而不过早地下结论,这就给人们进行第三种选择的可能:把两种对立观点中各自最好的东西融合起来。 如果在某一既定问题的解决方式上存在和你截然相反的观点,那么大多数人在这种情况下表述自己的时候就会感到紧张、焦虑和不安,寻求立刻摆脱掉这种紧张与不安办法。
我在精神科住院医师训练期间曾亲身体验过这种感觉。1979-1983年的临床心理学是萌发各种新想法的温床,似乎每个人都有自己钟爱的心理治疗理论,并以此来解释病因和治疗心理疾病。
那时,我记得曾经参加过一个研讨会:12点的时候,第一个演讲者告诉我们,心理疾病的根源在于家庭环境,当然,这个说法是家庭系统治疗派所提出的。1点的时候,我们又被另外一个人教导说,心理疾病是由歪曲认知造成的,因此,合乎逻辑的结论是,认知疗法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到了2点,我们又被告知心理疾病显然是内分泌系统中的肾上腺素、血清素等失调所引起的,而通过药物纠正这些失调的神经递质才是通往幸福的康庄大道。 3:00,弗洛伊德的信徒又试图让我们混乱的思维相信,长程精神分析才是解决问题的“正途”。大多数的听众早就受够了这些互相对立的观点,纷纷提前退场 。
为了减少自己的困惑和压力(如果你还没有一种属于自己的理论,你怎么'知道'如何治疗你的病人?),他们很快就在这诸多理论当中选择了一个最让他们感到“舒服”的一派来追随。仅需选择其中一派理论,并很好的追随下去。我觉得,如果心理治疗就像往信封上贴邮票一样简单的话,那么这样做的确是可行的,但是,我们决不能用这种态度或方式来处理复杂的人类心理问题。
因此,我经受着“不确定性”的压力与煎熬,用了三年的时候来思考诸多不同的理论流派。一直困扰着我的问题就是:我如何才能把这些不同的理论整合为一个“整体的”、统一的理论?显然,这些理论并非都完全正确,同样也不是完全错误的。
直到三年后,我才慢慢领悟: 每种不同的理论只不过是在用不同放大倍数的镜头来观察人类行为与疾病。更糟糕的是,他们一直在使用不同的语言来谈论相同的概念。例如,认知理论中的“自动思维”与精神分析理论中的“前意识”几乎是一样的;家庭系统理论中的“个体化程度”在神经生物心理学中被称为“反应能力”等等。
奥巴马从出生开始就被迫面对这种对立的冲突。他的血统中既有黑人也有白人,他无法摒弃一个而选择另一个。他只能接受这种对立(他无法放弃深爱着他的母亲,也无法抛弃他的肤色以及与此相关的一切)。
在我们看来,似乎在他的人生道路上早已认识到:如果能经受住“对立”所带来的压力,他最终总会找到一个整合的、中庸的解决方案。
下一次当您再听到奥巴马发言时,请注意他是如何拒绝走极端路线的。这种能力可以让每个人都觉得自己的观点被照顾到了,有助于减少别人的焦虑,也使创新的、更具整体性的解决方案的出现成为可能。
还记得围绕牧师赖特所引发的那场几乎威胁到他的候选人资格的争论吗?奥巴马没有以愤怒的否认或简单的道歉来做回应。他以一场深入的有关他的种族经验与立场的演讲作出了回应。在他的这场演讲里,没有任何极端路线的暗示。虽然他没有提到他被迫生活在他的母亲和牧师赖特的极端观念里,但他同样也拒绝否认这一点,承认这种冲突是“他的一部分”(part of himself)。承认这些极端观念的存在,并使之成为自己的一部分,这使得奥巴马能够兼顾两方面的立场,从而发现第三条路。(译者注:牧师赖特是奥巴马所在教会的牧师,曾因发表极端的反白人言论而引起轩然大波。)
其次,奥巴马是被作为一个基督徒抚养长大的,但在其种族文化背景方面,又同时抱有“万物有灵”的观念。奥巴马出生在前基督教文化氛围浓郁的夏威夷,在那里,世界万物都被认为是有生命的,具有灵魂或精神。那是一个人们从小就被教育学会欣赏多样性、注重发展责任和相互依存意识的世界。
这和我们的一些印第安人土著部落的观念没什么两样。人类被视为与动物、植物、大自然同样平等的生物。因此,在道德上必须对一切事物表现出你的尊重。在这样的世界观里,人类是大自然的一部分,而不是超越或者独立于大自然之外。
最后,奥巴马也保持着他自己的同一性。他知道他是谁,知道他代表着谁。他知道自己在选区里扮演着何种角色。他没有因这一角色所带来的权力而自我膨胀起来。所以,我们对他这种行使权力的方式感到舒适,因为我们知道,他不会任意的滥用它。即使奥巴马并没有别的,他也是在以一种非同寻常的“自在”(way-of-being)的方式来面对着这个充满冲突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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