妓女执照
2006年5月中国言实出版社出版许善斌著《证照百年》一书,6月我写了一篇简介文章《证照百年》,有这么一段:
与高贵隆重成为两极对立的,是第四章中一些“妓女身许证明书”:
最可怕的一件全文云:“街边妓女乔桂芳天生淫荡自愿到春院楼卖身听
从堂中差遣绝不无理取闹”,后开:“妓女姓名
乔桂芳”,“春院
楼三等妓馆”,“执事人
邢玉山”“营业所之所在地 新京特别市欢
乐地春巷东胡同一○八号”,“妓女身许证明许可 长春警察署”,
“代书人
张蔼人”。执事人邢玉山和代书人张蔼人都盖有私章,
长春警察署盖有公章,甚至春院楼还有一棵公章。全件是油印的,字迹
很陋劣,纸张看来也很粗糙。另一件,妓女梅艳,则被称为“小姐”,
入院原因则是“为情所扰”,很是奇妙,保证的是“绝不擅自离去”。
另一件,二等妓馆的头牌妓女上官玉花,入院原因倒写得很老实:“被人
拐卖”,没有保证什么,倒写明优待“可自由出入”,反证别人都是不能
自由出入的了。“新京”的地名表明这是伪满州国时期的,这些 “妓女身
许证明书”是日寇汉奸统治下的黑暗的铁证。近来在看
《郑孝胥日记》,作者大吹特吹他一手为伪满州国设计的“王道乐土”,联
想起来着实可怕。
所引文件虽未署明年月,根据“新京”这个地名,可知是伪满州国时期的。
今天从网上看到一则报道《深圳居民家发现民国妓女执照申请书》,开宗明义就说“近日,深圳福田一位居民家里发现了一件特殊藏品———民国时期长春市一个妓女办理许可执照的申请书,该申请书还配有一份保证书。”他怎么断定为民国时期的呢?原来申请书上写明了民国三十五年六月二十八日。我赶快把存稿调出来看,地名“新京”明明白白在那里,说明那只能是伪满州国时期的文书。两相对比之下,发现民国时期文书的唯一不同,只是地名由新京改为长春而已,其他一切,向警察局申请,申请内容,保证项目,……都没有什么不同。
中国东北沦陷,日寇汉奸统治下,长春姑娘在暗无天日处境中受苦受难;中国收复东北,伪满覆灭之后,长春的姑娘仍然在同样处境中遭遇那样苦难,更是可怕。
北平解放后,北平市人民政府第一个大行动是查封八大胡同所有妓院,解放所有妓女,的确有个人民政府样子,博得全国人民欢呼。电影《姐姐妹妹站起来》歌颂了这一行动。而今事隔五十年,现在的中青年人只知道有“卖淫嫖娼”,好象先有卖淫才有嫖鲳,从没听过“姐姐妹妹站起来”之说,这不知道是好还是不好,但总归没有妓女执照了,历史还是不给人绝望吧。
二○○八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