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上涨,政府、开发商把它归功于中国土地的稀缺,说这套理论的人大凡可分为两类:一种是真傻,不学无术靠关系发了大财,屁股决定思想,得出这样的结论也不奇怪。另一类是装傻,非常清楚房地产上涨的原因,但又不愿意老百姓知道中国房地产上涨的黑暗,所以,总要为房地产泡沫圆一个慌,于是,土地,自然便成了拿来说事儿的理由了。
澳洲,被公认为地球上最适宜人类生存的地方,面积770万平方公里,比中国小不了多少,但人口只有2000万不到。如果把2001年到2004年澳洲房地产50%以上的涨幅归功于土地稀缺好像说不过去吧,但别人真的是地大物博,该涨还是涨,到了2004年以后,该跌还是跌。日本可以真正称得上是土地稀缺的国家了吧,日本土地是永久产权,卖掉一块就少一块,80年代的时候,我想那里也应该有不少人拿土地稀缺来说事儿吧,但该跌得还是跌,有些地方跌去了70%,造成了日本经济的一蹶不振!
澳洲、日本,土地的所有权是永远的,而我们买了房子,土地的使用权是70年,我们的房地产市场其实是一个租赁市场,我们花了大价钱,一次性付清了70年的租金,因为70年以后,我们买的房子底下的地,地主可以随时把地抽走,让你的房子变成空中楼阁,要想保住你的房子,你只能任地主宰割!如果你奢望地主会“法不责众”,那你就准备掏空口袋,让你的后代继续过房奴的生活吧。
前不久通过实行的《住宅建筑规范》规定,住宅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少于50年,从我们所见到的房地产商的诚信度来看,恐怕没几个楼盘会按照50年以上的设计寿命来建房的,也就是说,50年以后,在这个不属于我们的土地上我们买的属于我们自己的房子,可能就是危房了,也就是说,所谓的70年土地的使用权,我们可能有20年是住在危房里面。想起来是否有点可怕?那如果50年以后,要想解决这个危房的梦魇,唯一的办法就是把房子炸掉重建,那时候,你和“房东”的账怎么算?
人们现在奢望着我们买的房子70年以后政府能给个好政策,让我们能继续安居乐业下去,但是因为土地不是自己的,是租的,所以,如何处理在这个不是自己土地上的房子不是房屋业主说了算的。本人了解一点澳洲的情况,澳洲土地和房子是分开卖的,你可以在你所买的地上爱怎么盖房怎么盖房,因为土地永久是你自己的,你爱什么时候拆了重盖都行。而我们却要在50年以后担心自己的房子什么时候出问题而束手无策!如果在澳洲买的是公寓房,那房产下面的土地归公寓房的房主们均分,所以,如果大家都同意的话,完全可以在一定的年限后委托建房公司重新建楼。如果我们国家的土地是这样的话,谈什么土地稀缺可能还对得上谱,否则,全是忽悠普通老百姓的谎言,或者是还没有编圆了的谎言!
不少人把中国的土地称之为“不可再生资源”,这句话不完全正确。如果土地是拿来造商品房的,这商品房底下的土地绝对是“可再生资源”,这个所谓的“可再生资源”是指商品房而言的。可以想象一下,如果商品房按现有标准50年的设计寿命来算的话,50年以后,一个负责任的“地主”应该把他地上的商品房推倒重建,我们不去考虑重建的费用谁来出,只考虑重建的商品房应该随着建筑水平的提高,原来的40层可以建个80层的应该没问题吧。记得
30年前,上海一个国际饭店(24层)都已经算是中国最高楼了,现在恐怕住宅24层的都根本算不上很高的楼盘了。我想50年以后,80层以上的楼盘应该比比皆是了吧,在同样的土地上,商品房的数量翻一番应该没问题吧。土地可以说是不可再生资源,但土地上面的房产却是可以再生的,而且再生的数量可以比以前多得多,所以,用土地的稀缺来影射商品房的稀缺而价格会上涨,完全是偷换概念的忽悠。
我们花大价钱买的是房子---一个特殊的商品而已,而房子放在了我们租用的土地上,我们租用的土地上的房子供应量可以大量的增加,所以,别拿土地稀缺来说事儿,我们买的是商品房,和土地真的没多大关系啊。
最近,我的文章公布房价成本,一个不现实也不合理的梦想发表在《中国房地产》杂志上,第一次和象潘石屹这样的房地产大鳄坐在一起论道,感觉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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