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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应立足市场 而非取消市场

(2008-01-09 19:37:12)
标签: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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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重点所在/东方早报
 

    今年夏天之后,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将从市场淡出、消失。除了从中牟利的生产商,相信不会有人为之泣下。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通知要求,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同时,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超薄塑料袋为什么会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为什么广受欢迎,广泛使用?需求使然。零售商希望为顾客提供最低成本的增值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携带不便对消费的约束。这种需求向上催生了超薄塑料袋的生产、供应,向下培育了消费者使用超薄塑料袋的行为习惯。保护环境,减少“白色污染”,必要。调控如何操作,行政下令禁止生产、销售,直接取消这一类产品的市场是一种办法。利用税收增加企业生产、销售的成本,改变消费者的行为,是另一种办法。

    哪一种办法足取?可以比较分析。   

    前一种办法是行政手段。表面上,行政调控往往效率更高。但隐性成本巨大。为了对付超薄塑料袋,政府相关部门要在工作日程中增加很多项目。质检部门要建立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曝光、召回、整改、处罚等制度。工商部门要加强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予以查处。铁道、交通、民航、旅游等主管部门要切实监督检查旅客列车、客船、客车、飞机、车站、机场及旅游景区等不向旅客、游客提供超薄塑料购物袋。

    另外,政府还得监控企业行为,细致到其经营各个环节。比如,商品零售场所是不是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是不是在商品价外收取塑料购物袋价款?有没有无偿提供或将塑料购物袋价款隐含在商品总价内合并收取?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是不是加强了对市场内销售和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管理?有没有督促商户销售、使用合格塑料购物袋?塑料购物袋销售企业有没有建立购销台账制度,防止不合格塑料购物袋流入市场?

    小小一个塑料袋,耗费行政资源不可胜数。

    后一种办法是市场手段。对类似超薄塑料袋这样一次性及不能回收利用的产品征特别税,可以鼓励生产商、零售商在设计、制造、使用产品时避免浪费,消费者偏好则转向更加耐用的产品。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中也提到,“财政、税务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抑制废塑料污染的税收政策,利用税收杠杆调控塑料购物袋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支持、鼓励废塑料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遗憾的是,从行文排序、篇幅来看,以税收为主的市场手段并未被作为调控的主要措施。   
    在培育完善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主导制度转轨的政府会经常碰到需要调控的问题。调控会不会产生后遗症?是退一步进两步,还是进一步退两步?慎重选择调控手段尤为重要。政府应意识到,自己不仅是调控的决策者和执行者,更是经济改革方向的示范者。能够通过市场改善的问题,不宜再习惯性地动用行政手段。能够立足市场本身想出办法,不宜草率地取消市场。

 

    首发上海《东方早报》财经专栏“重点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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