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花了点不值一提的小钱,不料,引起各方种种猜测。
周二,媒体报道,中石油花20亿人民币买下珠海商业银行绝对控股权。对中石油而言,20亿人民币的开销相当于中等收入家庭过年给孩子买一只不能拍照的手机。即使算不上节俭,也难说是奢侈。2006年,中石油净利润为1422亿元人民币。按某种市场有限认可的算法,中石油是全球市值最高的企业,是首家市值超过1万亿美元的公司。
中石油不是第一次当投资者。此次受到质疑是因为它买了家银行。不掌握详尽材料,无法判断这笔交易在财务上合不合算。决策者决策时的心理和中石油的战略得失却可揣摸一二。有评论,中石油买银行是避“利”趋害,我同意;有评论,中石油此举不智,我不同意。
说中石油避“利”,因中石油收购动作与政府决定强制央企分红的时间巧合。历史上,国有企业曾长期处于亏损状态。过去十几年,作为大股东,政府没有要求央企派发红利。最近,规则有变。据报道,10月份开始,烟草企业及国资委监管的155家央企将陆续向财政部上缴总额约170亿元人民币的企业红利。其中,石油石化、电信、煤炭、电力、烟草五个行业的上缴标准为税后利润的10%,其余央企均按5%的标准上缴红利(科研院所和军工企业三年内暂不上缴)。
目前并无证据显示中石油买银行是出于避“利”动机,但避“利”确是理智之举。决策,当然先考虑机会成本。做事,机会成本低的事当然优先。花钱买银行,机会成本是这部分利润可能没机会作为分红上缴财政,无法为政府再分配做贡献。付出这项成本,决策者个人心情会比较沉重。不花钱买银行,机会成本是这部分资金的权利完全转移出企业,无法通过收购扩大企业版图,沿伸企业势力。付出这项成本,企业整体利益明显有损失。两害相权,个人心情理应服从整体利益。成本比较,站在企业立场,花钱买银行的机会成本接近于零。
说中石油趋害,因珠海商业银行身负高比例不良资产。高风险的金融业与行情居高不下的石油业隔行如隔山,中石油是不是找了个包袱来背?
对“产融结合”进行分析时,不可忘记中国央企实际。中国央企不是一般的市场竞争产生的垄断企业,而是由政府授予垄断权力的特殊企业。市场竞争产生的垄断企业的垄断势力在跨越行业、进入目标市场时会遇到极大阻力,目标市场中的原垄断者出于自利,当跳出来殊死战斗。被授予的中石油们的垄断势力却无远弗届,不管哪个市场,国有控股企业的决策者都由政府任命,大家是同事。所以,中石油冲进去,收益和风险不会是对称的。看似趋害,有惊无险,实明白之举。
另有评论,指中石油买银行显示大部分央企还没有规范的董事会制度。央企负责人集决策权与执行权于一身,决策缺乏约束,失误无法问责。我看这再好不过。决策错误的机会成本低,正适合大刀阔斧,大事投资。用朝不保夕的20亿人民币买一个融资平台,踏进一个管制将进一步放开的市场,智与不智,一目了然。
本文首发《东方早报》财经评论专栏“重点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