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解放,好像是上世纪的事。
文明进步的过程中,妇女不断地被解放,不断地被授予平等的观念。当然,绝大多数妇女平等观念都先在男子头脑中形成,因为他们较早获得了受教育的权利,也较早被许可依赖思想谋生。
形成性别平等观念的头脑没有性别。所以,被教授的性别平等观念不论源自何人的灰色区域,都不影响其客观性。性别平等的实践就复杂多了,所谓平等的行为标准的确立受到各种文化浸染,而男性思维模式是每个文化中不可擦写的水印。
过去,家庭经济的决策权似乎也曾掌握在少数妇女手中。九月初二生的王熙凤和八月十五生的吴月娘都是家里有头有脸的妇女,她们在内部分配上确有一定的发言权。不过,这样的发言权一般局限于调整家庭中其他妇女的经济权利和购买日常消费品。贾链和西门庆的开销和投资品、耐用消费品的购买,任何女人是作不得主的。不然,尤二姐和潘金莲就进不了门了。
这一次有所不同。
对投资的决策权当属家庭内部在经济方面的最高决策权。由于各种市场的建立,妇女可以把她们对投资于孩子的决策权扩展到楼市、股市和其它投资品市场。妇女从市场制度中得到的好处完全不亚于男子,而且,她们的权利基础是不断完善的、以更广泛的权利平等为出发点的法律制度。或者说,因为解放的是“人”不是“妇女”、被保护的是“个人财产”不是“妇女权利”,妇女才更可靠地获得了自由。
就此而言,女人有理由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