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日群友四条眉毛问起:“长春高新如想融资是否须剥离房地产业务?”当时我的第一反应是应该不要,因为印象中是证监会禁止房地产企业融资,而长春高新只是涉及房地产业务,其营业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比例不到20%。之后我查了一些相关规定和资料,真相大白,涉房企业融资确实须剥离地产业务。在此,谢谢群友四条眉毛的提醒!
早在10年,证监会便提出:“上市房地产企业融资须经国土资源部同意”,11年4月16日,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副主任郑莉出席“上海多层次蓝筹市场建设论坛”时表示,目前对所有涉及房地产业务的上市公司再融资申请,都需要征求国土资源部的意见进行审核。房地产企业融资审核无疑更加严格。

截止今日,我也没看到一例房地产企业IPO、已上市房地产企业融资或涉房企业融资成功。
12年2月,七部委关于《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意见》中也明确提到:对借旅游项目进行房地产开发应严格审查。上市旅游公司也一并读解为须剥离地产业务方可融资。我们也可以找到各行各业上市公司剥离地产业务为融资扫清障碍的举措。
据数据统计,在申万行业180家医药上市公司中,共有19家公司在经营范围中明确指出涉足房地产业务。其中包括羚锐制药、白云山A、中恒集团、西南药业等11家公司已经基本退出或计划退出房地产领域。而桐君阁、江苏吴中、长春高新等另外8家公司近期或频繁拿地,或以土地等不动产向子公司增资,丝毫没有退出房地产业务的痕迹。
有分析指出,除地产业务占比较低及地产调控趋紧等原因之外,涉房药企退出房地产领域或许还有为再融资铺路的考虑,毕竟房地产企业及涉房企业在再融资方面存在政策限制。而事实上,人福医药、羚锐制药等确实有增发计划。
12年11月30日,人福医药公告剥离其下地产业务,为6000万股非公开发行融资铺路。
之前博文有分析,长春高新迫切需要融资,而其下长春高新房地产公司为100%子公司,一定会成为其融资的绊脚石,因而长春高新如想成功融资必须剥离房地产业务。剥离方式只有两个:1.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其下医药公司与之置换;2.卖掉地产公司。至于哪种概率大,这种分析其实也没多大意思了。当然,投资者倾向置换进优质生物医药公司,以做大做强生物医药产业。
目前高新地产公司注册资本5770万,总资产为4.6亿,净资产为1.07亿,每年可贡献几千万净利润用于弥补母公司亏损,年头好时还可以为上市公司添砖加瓦。短期来看,对年度净利润虽有影响,但长期来说,剥离地产业务是大利好,可以通过生长激素放量,净利率的提升来弥补这一块,更重要的是能专注做精一个行业,符合老巴观点。
这次群友提供的信息让我感到,投资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特别是研究企业的基本面或宏观经济面。一个人的精力与能力毕竟有限,集体的智慧与掌握的信息交流无比重要。机构都有强大的研究团队,我们小散呢?小散亏损的主要原因便在于掌握的信息不对称。
投资需要交流,判断和决策则一定要靠自己!希望高新群将来多倾向于实地考察与市场调研,对自己的资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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