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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邹邹有理
因《甜蜜蜜》等多部电视剧的热播,让邓超一跃成为电视圈当红小生。近日,邓超的前经纪公司广州明珠公司以违约为由要起诉邓超。该公司称邓超在合约将满之时,不理公司的安排,私自接片,不参加公司安排的电视剧拍摄,致使公司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涉嫌违约,因此,要求赔偿750万。而就在5月9日邓超在广州为电视剧《甜蜜蜜》宣传时,被记者问到起诉一事,他也拒绝回答。不过,据在现场的记者透露,邓超当天全程都笑得很开心,还忙着和孙俪一唱一和,根本不像是有750万赔偿金在身的人。如此退避三舍的封口态度,不免令人与“炒作”联系在一起。
俗话说,滴水之恩,需涌泉相报,更何况是对自己有知遇之恩的前经纪公司的恩情更应该是没齿难忘,怎么会恩将仇报私自接片,涉嫌违约呢?其实邓超一直以来虽然是身在“明珠”却身在“华谊”,从最初邓超抱怨老东家合同中存在的霸王条款到接拍华谊投资的《集结号》、《李米的遭遇》,似乎更多的人都以为邓超与华谊的“暧昧”关系日益明朗,但是没过多久,邓超就公开说明自己的公司仍然是广东明珠,至于要加盟华谊公司,纯属是子乌虚有的事情,为了证明自己与老东家“百年好合”的关系,毅然放弃了华谊兄弟公司投资的《鹿鼎记》电视剧的邀请,辞演的借口是说经纪公司宣称《鹿》方给的片酬太低所致。而对于当时的华谊公司来说,要挖邓超过来,不仅要为一个就算解约结束,两年之内签约新东家还需经过老东家的允许的“霸王条款”埋单,还要为邓超如今的身价重新估价,所以当时华谊总裁王中磊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就委婉的称,虽然邓超与华谊“互有好感”,但面对如此“霸王条款”,只能是望“邓”兴叹,不知道何时才能促成这段姻缘也没有准确的定数。可如今,老东家又故伎重演,究竟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呢?邹邹有理猜想其中有两个可能性。
第一,老东家广东明珠文化欲借邓超做最后的炒作王牌。曾经邓超作为中戏毕业的学生,刚出校门就签约广东明珠旗下,在短短5年期间之内,由公司老总一手将其拍红。但等邓超事业处于瓶颈阶段时,是在拍摄《少年包青天》《幸福像花一样》《甜蜜蜜》等电视剧的邓超,正是借了华谊兄弟的东风,才相继接拍了由华谊兄弟投拍的电影《集结号》和《李米的遭遇》,逐渐从荧屏向银幕转型。俗话说,背靠大树好乘凉。邓超只有依靠华谊巨大的资源平台,才能飞得更高,而老东家怎么会轻易放弃自己一手培养的人才,就算不能追回邓超的违约款,也要为自己马上即将全国上映的新电视剧《爱的潘多拉》借邓超的人气来埋下伏笔。
第二,华谊兄弟公司欲拿霸王条款说事,还邓超自由之身。刚才邹邹有理已经说了去年华谊之所以没有签到邓超,主要一是担心为高额的违约埋单,二是没有理想的借口签约邓超。虽然当时双方都有好感,但如果让华谊拿巨资来为邓超赎身,恐怕会引起华谊签约演员的抵触心态,尤其是当时正盛传邓超与黄晓明为争夺电视剧一哥名分名争暗夺,冒然签约肯定会动摇黄晓明在华谊的军心。如今,华谊借邓超凭借《甜蜜蜜》大红之际,放出要签约邓超的口信儿引起老东家的仇视心态,继尔一纸诉状告上公堂后,可以借邓超极高人气与霸王条狂说事,既可以树立路见不平的良好口碑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减少赔偿的损失,一举两得。
所以,看似只是一起普通的经纪公司告明星的案件,背后隐藏的真相真是扑朔迷离,但有一件事情却是千真万确,邓超与孙俪正沐浴爱河,享受爱情的滋润当中。
实拍日本的成人用品店的现场表演(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