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村小秘密(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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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是奥林匹克森林花园南部卫星图像的照片,照片显示在奥林匹克森林公园的东南角有一处别墅群,大约由30栋独立别墅组成。
2012年,中国红十字会因郭美美“露富事件”搞得非常狼狈,公信度大大下降。在接连汶川、甘肃、芦山三次地震救灾善款使用中,网上爆料不少红会的丑闻。
最近,有网友又爆料说——红会在奥林匹克公园拥有别墅群,对此,红会秘书长还出面予以澄清。这引起笔者的关注。
北京奥林匹克森林公园的前身主要是洼里乡仰山村的土地和鱼塘。1994年在洼里乡政府参与下,仰山村委会、洼里乡政府与香港鸿高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开了《合作建设别墅项目协议书》,由仰山村出135亩土地,港方出资建设别墅项目,获利后,双方按比例分成。
后来,笔者查阅香港鸿高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在洼里乡建设别墅的规划方案,项目案名叫——北京御苑花园别墅,规划建设94栋地上二、三层的单体别墅。在1998年,开发商曾经在《北京青年报》广告版上刊登过广告。笔者当时办公地点在汇园公寓M座,距此不远,曾驱车前往看过。样品楼没什么特色,但售价很高,看房客户寥寥无几。
出现端倪
“北京御苑花园别墅”出现麻烦,最早见于报端是1998年《法制晚报》的一篇报道——住着花园别墅,开着豪华轿车,欠帐三千万就是不还。
文章说,1998年11月12日上午赖帐近3000万元的北京鸿高玉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执行中竟发现,赖账者的办公大楼里装修华丽,设备奢华,停车场上放置着卡迪拉克大奔等17辆豪华轿车。警方在突然停电的情况下,花费近1小时找到隐蔽在其中的劳斯莱斯、红色法拉利跑车等名车并予以查封扣押,估计总价值在几百万元。此外对该公司公章、支票、现金予以查封。在此之前,法院于昨日查封该公司的两处御苑花园别墅。
1995年12月26日,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大兴县分行与北京天君经济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鸿高玉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订立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由大兴支行贷给天君公司15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从1995年12月27日至1996年12月21日。此外,双方还就结息方式、违约责任等,在合同中作了约定。鸿高公司为天君公司提供了承担连带责任的还款保证。合同签定后,大兴支行按约将贷款给付了天君公司。贷款期满,天君公司未还款、付息,鸿高公司也未履行保证责任。
大兴支行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天君公司和鸿高公司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罚息。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三方当事人签定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有效;天君公司偿还贷款本金1500万元,并按约支付利息、罚息;鸿高公司对天君公司的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由于在此之前,天君公司曾向大兴支行借款1800万元,尚欠本金638万元,利息、罚息200万余元,所以法院审理判决天君公司偿还本金、利息、罚息共计900余万元。
两案判决生效后,由于天君公司未履行判决规定的还款义务,鸿高公司也未履行其保证责任,大兴支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院方表示,此次执行完全是由于该公司被法院传唤而拒不到庭,有钱就是不还,法院只有采取强制措施。
该公司总裁今天自始至终未露面。一位来自中国电子租赁公司的人士在现场声称,原本和这位总裁约好来谈欠款之事,他们尚欠我公司几千万元未还,谁知这位总裁又失约了。
露出狐狸尾巴
2001年2月,位于现在奥运村范围内的“北京御苑花园别墅”项目公司正式宣布破产,经过三个月的公告期,全体债权人日前齐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申报、核实各自的债权。据了解,债权人有很多,债务总额已突破北京玫瑰园破产案。
1999年的北京玫瑰园破产案,曾是北京乃至全国最大的房地产破产案。玫瑰园破产时,债务总额为7.9亿元,而御苑花园别墅破产涉及的债务本金就达11亿元,加上利息,这一数字将升至20亿元左右;玫瑰园占地49.9万平方米,御苑花园占地115亩;玫瑰园已建别墅186栋和两个中心、在建别墅195栋,御苑花园已建别墅94栋。从规模上看,御苑花园无法望玫瑰园的项背,但从债务总额及每平方米均摊的债务来看,御苑花园成为迄今为止中国房地产最大的破产案。
玫瑰园的主要债权人为来自山东的施工单位乐陵市希森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高登企业有限公司,而御苑花园的主要债权人是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中国电子租赁有限公司、北京市商业银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招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御苑花园的债权人都是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
其中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是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中独立分离的一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1995年,说白了就是为工商银行总行处理“呆账、死账、要不会钱烂帐”的专业公司。1996年笔者负责的北京大观园酒店欠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借款本金1.8亿元,10年利滚利变成了3.1亿元,早已资不抵债了。
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一位副处长几乎每周上我公司催帐。大观园酒店是我公司出地,港商投钱盖的,也是获利后双方按照比例分成。大观园酒店始终亏本经营,1995年港商因负债累累在香港跳楼自杀了。我公司即没投钱,也没获利。就像大观公园公园一样,地虽然是我们宣武开发公司的,经营方赔了钱,我们当然不管了,管它连带责任不连带责任。
御苑钱多破产
玫瑰园的创始人刘常名非等闲之辈,当时,刘常名靠上层关系圈下玫瑰园的场地,并以港商身份赴港“招商”,“玫瑰园”只是刘的道具,刘的真实意图是要建一座国际保健城,据称,这个项目总投资在20亿元,因此,刘挥动“玫瑰”引来的资金除建房子外,不少用在了国际保健城及上层公关上,事到如今,在玫瑰园的对面,已闲置多年的国际保健城仍能看到当年的规模。在整个玫瑰园案中,各方的工夫都用在玫瑰园外,玫瑰园的销售款也基本没用在园区建设上,园区的建设主要靠工程垫款。刘常名是北京的通天人物,20世纪九十年代初也是金融界与房地产业纠结不清的乱世,但刘竟然没从银行挖出多少钱来。玫瑰园最后资不抵债,那是因为没有进一步的资金支持,如果玫瑰园接上银行的龙头,银行放水过来,也许还能生存下来。
御苑花园,由“中外合资”北京鸿高玉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据了解,御苑花园的94栋别墅早在5年前就已基本完工,由于价格高达3000多美元1平方米,所以只卖出7栋。但对于御苑的升值,大部分债权人还是有一定的信心。据传,公司主要负责人也是一位极其神通的人物,同刘常名一样,有香港身份,也同刘一样,是北京人,公司外方香港鸿高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就是他在香港的公司,除已知的香港鸿高、北京鸿高玉苑外,此人还有十来个公司。债权人会议提出的债务主要是御苑花园、鸿高玉苑、鸿高国际欠下的,从目前已知的债权人来看,鸿高玉苑欠华融6.7亿元,欠中国电子租赁人民币1.635亿元、美元400万,欠北京市商业银行1.5亿元,欠信达3500万元,欠招行200万美元,都为国有资产,此外,还有一些欠公司和个人的债务。
鸿高玉苑用这笔钱建起了御苑花园94栋别墅,并已售出7栋,此外还有汽车六辆。表面看来,只要卖出余下的别墅,鸿高玉苑不至于资不抵债,但据债权人介绍,鸿高玉苑在1997年前后就已没有偿还过本息,资产负债表显示已经资不抵债。
鸿高玉苑从银行和国企弄出来的钱如用于御苑花园的建设,应该是绰绰有余的,再不济以新补旧,总还能腾挪过来,这些钱干嘛去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人士表示,在破产清算时如找到经营者转移资金或挪用贷款的违法证据,有关当局将会追究其责任。
金融机构“盘子理论”债务处理新思路
华融以外四大债权人的诉讼已进入执行程序,如果法院强制执行,就有可能先执行的拿走了大头,最后,最大的债权人却落了空,既然这钱是国家的,不如大家坐到一起,商量一个大家都满意的方案,各方利益都能有所平衡,尽可能大地保护国有资产少受损失。同时,执行也遇到变现困难的问题,因为,除中电子和华融、信达外,其余的银行债权人没有经营资格,他们的债务只能变现才能偿还。
显然,只有所有债权人坐在一起,才有可能解开这个死结。据说,大家也在一起商讨过,能不能把各家的债权直接转换成股权,组建一家公司来接管经营御苑花园,但由于各方进度不一、对债权的认定意见不一等原因,终于没能如愿。这样就只有破产一条道了,通过法院这个第三者主持公道。
北京市一中院也倾向于这一方案,该院副院长肖龙当时还为此发明了“盘子理论”,即“一只多人所有的盘子摔碎后,一人只能分得一角碎片,每个人得到的无异于垃圾,只有当盘子完整时,它才有价值”。1999年7月16日,玫瑰园被拍卖时,经认定的债务为7.9亿元,但拍卖底价仅为3.88亿元,结果,最大债权人梁希森以3.98亿元一举拿下。玫瑰院拍卖中,最大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其他债权人的利益相比之下损失要大得多。
玫瑰院拍卖后,债权缩水近一半,如御苑花园拍卖后20亿元债务也缩水一半,最终买受人的资金压力要比梁希森大得多,谁有能力接这个盘呢?……
无奈的处理结果
据媒体报道:两年半后的2003年8月30日,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举行介绍奥运村总体规划方案会议上,有记者问北京鸿高玉苑物业管理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申请破产,当年被法院查封的“鸿高”开发项目——“御苑花园别墅”中有70座就在森林公园范围内的东南侧,这占地面积7公顷“烂尾别墅”怎么办时,北京市规划委的回答是:目前对别墅的规划方案是要重新考虑了。
笔者理解,是按照评估价值与欠款总额的比例,赔本还给银行了。这类事儿笔者经手多了,银行不怕赔钱,就怕销不了帐。
看来,现在已经变成“废楼”且无人居住的近三十栋单体别墅,就是“御苑花园别墅”那97栋别墅的一部分。
剩下那些别墅的呢?可能是妨碍总体规划方案,被北京奥林匹克森林公园给拆了。至于,这些别墅的产权属于谁,在网上查不到资料。涉嫌者“中国红会”还矢口否认,这是一个什么谜团呢?北京市规委、土地局、房管局最清楚,但是,他们心里有“鬼”,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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