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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东方集团的东方家园转让公告答股友问
不少股友留言询问一些问题,从提问来看觉得只看了811的公告,没有仔细看《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请仔细阅读。俺要说明的是,虽然俺任公司高管N多年,也是做过商业地产的,但不能保证理解就100%的正确(老张思路不可以常理理喻,否则大股东早就定向增发了),只是把俺的的理解告诉大家,使您多一份参考,不当之处欢迎商榷。
一、注册资金问题及转让盈利
有股友根据原注册资金2亿,得出此次转让挣了4个亿,那就错了。家园实业经过两次增资(5月29日增3亿,6月5日增2.3亿),在2008年6月6日,注册资本已经变更为7.3亿。此时固定资产只提了折旧,未按公允值计入增值。
6月10日评估时,净资产为106036.85万元,主要是装进家园实业的建筑物(自有房产)增值了3.365亿。811把其中的47.76%(合5.0643亿)的净资产卖给了正大景成,溢价仅65万元。
我们假定评估没有水分,换句话说就是目前现在市场价出售净资产值这么多钱,抛开引进外资的边际效应不讲,811出售家园实业47.76%的净资产只挣了65万元。
二、两家门店问题
名义上家园实业是22家公司,但其中还隐含了两家关门的公司(店),一家是南昌新盛店;一家是烟台卧龙店。南昌公司投入资金1000万,烟台公司投了510万,共计1510万元放在长期投资里。
这一项投资暂按帐面计算,未计入撤店损失,金额本身就不大,因此不必太追究细节。
三、自有商业房究竟算卖了没有?
当然是卖了,这一点毫无疑问。
我们看卖没卖自有商业房,首先要看东方家园往家园实业装入了没有。根据此次公告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盛联盟评报字(2008)第031号)的“资产评估汇总表”建筑物一栏显示:建筑物评估价值为13.903亿元,就是说东方家园将价值13.902亿元的自有商业房装入了家园实业。
其次,交易过程显示,家园实业的的47.76%的资产卖给了正大景成,当然自有商业用房也被卖了47.76%(这就是那1.5亿税前利的来源)。
究竟东方家园名下是否还有别的商业用房,俺无法推测,根据老张遮遮掩掩的资料也无法分析。此外商业用地也一直是个谜,“资产评估汇总表”仅显示土地使用权价值2991.8万元,少的可怜。
四、关于维权问题
俺表过态支持陈依依。
此外,俺说过,俺等老张的牌一张张翻开,如果是老张没有能力、没有信誉、没有战略、没有信心做大做强811,俺对老张的综合素质估计过高了,那俺毫不犹豫放弃811。
当然,那并不影响俺维权。俺不弄什么3%的股权去提案,直接联系股友、机构、私募和他打官司就得了,仅股改承诺未兑现造成股价大幅下跌一条就足够了,这一条是有真凭实据的,所有的损失都拿这一条作为理由,不用搜集别的证据。
老张的律师也别给什么报社发律师函了,还是想想自己那要是发生大规模诉讼了怎么应对吧。出什么题俺天马人龙都接着,更别说什么函之类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