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法制度下不可能产生民主
(2014-10-27 22: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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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思想的光芒 |
宗法制度下不可能产生真民主
中国农村,宗法制度如何推举族长我没有见到过,但我凭直觉判断,它不可能是民主的产物。它要么是靠威望产生,比如年纪比较长,德行也比较好,威望比较高,辈份比较高,家庭比较富有,要么是靠房族力量来产生的,比如是户数比较多的那一个房头儿产生族长。
尽管宗法制度管理农民有一定的效果,也许并不比民主制度差(这个我真的不知道哈),但是,它真的不是民主。
那么在生产队时期,我见过房头儿争夺小队长的情况,我前面写中国农村的系列文章中谈到过了。就是我六叔与队长、副队长的子女争执、吵骂、打架的情况,以及最后我六叔因为我四叔的儿子倒戈而选举失败的事例。从我六叔之前靠武力的成功,以及后来选举成功最后选举失败来看,安民认为,在宗法制度下,房族制度下,都不可能有很好的民主。因为我六叔之前的成功,靠的是他的力量,是拳头,是他打架比别人狠,那靠的是丛林法则;后来选举成功,靠的是我们这个房头儿户数比较多,最后选举不成功,靠的是队长和副队长两个房头儿联手,以及我四叔的三儿子和他的两个兄弟倒戈。可见在宗法制度之下,在房头儿起作用的时期,真的民主,不可能产生。其中起作用的,恰恰是家族的力量,还有就是房头儿的人数或户数。这个好像与民主相差很远。
宗法力量,宗法制度与民主制度,天然就有差别。民主应该保护的是个人自己的利益,为自己的利益投票,可是宗法制度是为房头儿或家族的利益,有时个人的利益要服从家族或房头儿的利益。
只是这个与党派选举时个人利益服从党派利益,到底有什么区别呢,安民还没有想好。为什么投票时服从党派利益时是民主,而服从家族或房头儿利益却不是民主呢?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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